日前,宝鸡一小区住户小沙为了妻子顺利产子,去交纳暖气费,没想到物业要收取“二次加压费(二次循环电费)”。让他感到气愤的是,对方让他在交费前必须填写一份“不向有关部门投诉”的“承诺书”。该小区物业管理由宝鸡市金泰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负责,而该公司一名姓贾的负责人称,公司收取“二次循环电费”,没有接到不准收取的通知。(11月18日《西安晚报》)
说起这类事情,也真够窝火的了。明明新闻上说除了收取采暖费外,不另收别的费用。可物业公司偏偏要每平米加收1元,而且采暖缴费明细表上说是“二次加压”,收款收据又写成“二次循环电费”,难道采暖费里,就不包含“加压”的电费?
更可气的是,物业还要求缴费人员在“承诺书”上签字画押,而承诺书上住户要承诺的共有7条,其中有“同意采暖期内不因室内温度低向各相关部门投诉、上访”,“同意采暖期内采暖设施、设备(二次循环)在本采暖期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各采暖住户据实分摊”,“同意采暖期内因热力公司调试设备等原因,造成暂停供热、温度不稳等情况,不向相关部门投诉、上访,不要求退费”,这岂不是典型的霸王条款?
一个人骂你,他说不准你还口,一个人打你,他说不准你还手,好,为了显示修养,那就不还罢了。但他吐在你的脸上,还不让你投诉,这就有点太不讲理。物业公司收了采暖费、二次循环费,但如果温度不稳,你却不能投诉、上访、要求退费,这种交易,还有一点公平的影子吗?这种服务,还有一点人性的温度吗?
倒是宝鸡市物价局价格科工作人员说得干脆:“这是典型的自立项目乱收费,用户可以拒绝交纳”。问题是,你不缴纳,人家会给你供暖吗?那些家有老人、孩子、孕妇、病人……的家庭,如何度过漫漫的严冬?
在刚刚经历了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头一个冬天,宝鸡就出现这样的物业,真叫人难以理解。其实奇葩的“承诺书”,正折射出作风的痼疾,说明坏作风有反弹的特点。也许供暖上确实有各种困难,比如入住率低,热力公司不愿供热,但也要说明情况,取得业主的谅解,何以要用这种办法,要挟和限制住户?只要你抱着真诚的态度,真心实意服务业主,大家对客观因素不是不会谅解。将服务对象置于对立位置,本身就站错了立场。额外违规收费,那就更不该了。
文/雷钟哲
来源:红网
作者:雷钟哲
编辑:刘艳秋
本文为红辣椒评论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