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学士毕业且在法制类电视栏目做过记者的赵基成,被控在辞职后冒充中宣部领导等身份,以帮人办理子女入学、安排工作、“捞人”等为由,诈骗了20余人共计850余万元。昨天,赵基成因涉嫌诈骗罪在北京市二中院受审。(11月26日《京华时报》)
庭审最后,赵基成说,自己做了10多年的法制记者,多次采访被告人,对观众进行法治教育,“这次我现身说法,真正上了一次法治课”。试问,这堂“法治课”上给谁听?是准备招摇撞骗的还是容易上当受骗的?我都觉得没有多大意义。因为,此类诈骗,一没有“技术含量”,二违背基本法律常识。而称之为“法治课”,倒是给了这个亟待推进的法治社会一记警钟。
所谓骗术,就是通过非常手段使人迷惑从而上当的伎俩。但其中给受骗人的诱饵,只不过骗子手中没有,而客观上是存在的。那么,花钱帮人办理子女入学、安排工作、“捞人”等,在社会明规则下是不可能的,但为何这些不可能的事情会让受骗人深信不疑?这并非仅仅是骗子能说会道,而是社会上确实存在这种潜规则。这就如用“狼来了”吓唬小孩,因为世界上确实有狼;亦如用糖来诱骗小孩,因为都知道糖是甜的。
实际上,冒充高管或其他社会精英行骗已经屡见不鲜,但为何还会有人上当?可能就是因为潜规则这颗“糖”,在许多人的眼里越来越甜了,甚至更像一剂“灵丹妙药”,让人求之不得。花钱帮人办理子女入学为什么有人相信,因为买官卖官早已不是官场秘密。官位能买到,一个入学名额还算什么?如果细微到人们的日常生活中,托关系、走后门几乎成了万事的开头,更别说安排工作、“捞人”等大事,可能本来就在到处“找关系”,难免病急乱投医了。
如果赵基成还是法制栏目记者,甚至是实权在握的高官,这种非法交易就可能顺利完成。如果说赵基成实施诈骗是因为“做了10多年的法制记者,多次采访被告人”,那也是他更了解某些潜规则的细节。从这种意义上说,给赵基成提供行骗舞台的,不是他曾经的职业,也不仅是他特别能说会道,而是人们对某些潜规则深信不疑并求之不得的社会现实。
因此,赵基成所谓的“法治课”,没有通常意义上的警示作用。因为,要杜绝这种诈骗行为,只要让骗术中给人诱惑的东西,让人普遍认为不可能。这不是把狼说成不吃人的,把糖说成苦的,而是这些在现实中通行的潜规则,本来就是法律不允许的。骗子能用本来不可能的东西当诱饵,行骗的和受骗的都不傻,而是社会现实中确实存在着这种违背法律的现象。那么,这堂“法治课”真正的现实意义,不仅是如何打击骗子,也不仅是如何防止上当受骗,而是如何加强依法治国,让公共服务和百姓生活都纳入法治轨道。
文/知风
来源:红网
作者:知风
编辑:夏熊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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