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桂林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新任不久的局长唐天生,受到部分网友的关注。近日有网友爆料称,唐天生曾于2013年8月因公款吃喝问题,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被免去龙胜县县委书记一职。而今年10月,他获得了桂林市食药监局局长这项新的任命。(12月4日《南方都市报》)
实际上,早在今年3月,在该局召开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动员大会上,唐天生就已经作为“局党组书记”出现。这么算起来,至少在受到处分被免职7个月的时候,唐天生就已经成功实现复出了。不知道此人有什么样的背景,或者有多么突出的才能,以致于当地领导和组织部门对其格外青睐,使其得以迅速履新,掌管关系当地百姓食、药这样的头等大事的机构。
公款吃喝看上去似乎不是什么太大的“劣迹”,而且规模大小不等的公款吃喝现象在某些时段曾经司空见惯,但既然是公款,一分一毫便都是民脂民膏,吃到嘴里与放进口袋里并无区别——用民脂民膏满足自己的口腹之欲,被记者发现时还粗暴地呵斥记者“你尽管报”,这份理直气壮,这份嚣张,岂是一个有操守有道德的官员所应有的?
不知道当地有关部门有没有在这位前县委书记离任时对其进行经济审计,或者是审计后并未发现问题,但这样的一次经历,而且是一次被曝光于全国媒体的经历,无论如何也算是一个“污点”,或者,我们姑且可以称其为“污点官员”。
近些年,像唐天生这样的“污点官员”沉寂一段或长或短的时间之后迅速复出的例子并不鲜见。这样的复出实际上也大都有据可凭,在相关规定中,相应的处理都有一定的期限,过了这一期限,便可以重新按规定对工作进行安排。所以,除非急不可耐地提前复出,相应的复出在很多情况下也是合规的。
不幸的是,群众们、网民们却不这么看。不管当地有关部门多么欣赏这样的“污点官员”,不管某个“污点官员”能力多么的强,公众这类官员的接受度已经越来越低。有人或许会辩解说,培养一位领导干部不容易,因为一个“污点”就一棒子打死太可惜;或者说,复出的“污点官员”知耻而后勇,会更加努力地做好工作。但这么说的人恐怕也难保证有了一个“污点”的官员会继续给自己制造更多的“污点”,而且是更加隐蔽的“污点”。
在以法治国和以德治国都越来越受到重视的当下,官员更应该在“法”与“德”的领域作出表率,同时其行为也应受到更加严格的限制。无论是有过违法行为的“污点官员”,还是有过道德问题的“污点官员”,最好的选择都是退出官员行列——主动退出或迫使其退出——否则,其存在本身,不仅在挑战公众的容忍度,更是在损害政府的公信力。为几个“污点官员”冒这样的风险,不值。
文/张楠之
来源:红网
作者:张楠之
编辑:夏熊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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