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8日14时30分,安徽淮北同仁中学一面围墙倒塌,造成5名女生死亡。而相关部门对这所学校的年检显示,2012年年检不合格,2013年在整改后则为“基本合格”。而这所学校的校长此前在担任另一学校校长期间,曾因收受承建学校工程的建筑商的贿赂而入狱服刑。(12月10日《北京晨报》)
五名花季少女就这样失去了生命,她们原本有漫长而美好的人生,她们原本有浪漫而纯真的梦,但就在大墙倒塌的那一刻,这一切都成了泡影。或许,她们至死也未明白那墙为什么会塌,但所谓“前事不忘,后事之师”,在她们死后,人们却不能不审视与这一事件有关的种种。
没有什么事情是孤立存在的,一个大的事故发生之前,一定曾经出现过无数个小的征兆。这些征兆有些不为人所知,有些则非常明显。不幸的是,在这些明显的征兆出现甚至频繁出现之时,并未获得应有的重视——比如看起来就让人担心不已的3.3米高的档墙,比如勉强合格的“整改”,比如一个曾经让校园工程存在隐患的刑满释放的校长。
种种迹象表明,这面墙的倒塌几乎是必然的。区别只在于,是今天塌还是明天塌,是有人在墙下的时候塌,还是墙下无人的时候塌,是以悲剧的形式塌,还是以闹剧的形式塌。
或许有人会说,万事皆有意外,从概率上来讲,年检合格也不代表不存在极小概率下的坍塌风险。这种说法当然有其道理,但当我们发现类似的事件背后诸多相同的因素后,我们还会相信这种“小概率”的存在吗?在这一事件的背后,我们看到了合格只是“基本合格”,而此前一年的年检则属于“不合格”。我们还看到了,该校的校长竟然是一位刑满释放人员,而且,其此前之所以入狱,竟然是因为收受了承建学校工程的建筑商的贿赂!
一个十分简单而清晰的逻辑链条就是,校长收受了建筑商的贿赂,便意味着建筑商所承建的工程增加了诸多不安全因素。而一个刑满释放人员能够重新进入教育界,并且成为一校之长,未必是因为此人有特异之才能,更大的可能是因为此人有特别之背景。而另一个让人浮想联翩的事实则是,“基本合格”的年检是在“整改”之后,而“整改”必然意味着进行了工程建设,那么,这一“整改”背后是不是也有贿赂存在呢?
是谁让一面原本2.5米的墙增加到了3.3米?是谁让一个“基本合格”而不是“合格”的墙顽强地立在那里?是谁让围墙的另一面存在一条可能导致墙体变形的绿化带,并且让其长期存在?是谁让一个在类似问题上犯过严重错误的刑满释放人员重新进入了教育界?只有解开了这些疑问,才能稍微安慰一下死者,并避免更多的不幸发生。
文/张楠之
来源:红网
作者:张楠之
编辑:刘艳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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