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初,由多所高校“关注新生代农民工计划”与公益组织联合发布的《当代建筑业欠薪机制与劳资冲突调研报告》显示,在拖欠建筑工人工资环节中,劳务分包企业与开发商分列前两名。这项调研报告在7年间跟踪了138起集体讨薪案例,调查显示,尽管国家住建部曾部署在全国建立规范的劳务分包制度,但迄今,建筑业层层盘剥的食物链仍普遍存在。报告还指出,保障房项目工地成为“新增的欠薪重灾区”。(12月22日《中国青年报》)
2005年,住建部(建设部)等部委出台《关于加快建筑业改革与发展的若干意见》、《关于建立和完善劳务分包制度发展建筑劳务企业的意见》,部署建立规范的劳务分包制度。当时出台这项政策是希望以相对正规的劳务公司来取代包工头,尽可能减少因包工头卡要甚至卷款潜逃等做法,造成处于建筑分包底层的建筑工人(农民工)领不到工资的个案。此项政策也是为了适应建筑施工专业技术的升级,意在促成产生一批专业化的建筑劳务公司、高水平的建筑工匠。
应该说,住建部等部委9年前的政策用意是好的。形式上建立起劳务公司并不难,但要让这样的劳务公司正规化、专业化,而不是简单的成为工程转包、盘剥建筑项目费用的一道或多道环节,需要有一个较长的过渡期,要让建筑市场特别是建筑施工企业习惯与劳务公司打交道。
能够承接建筑施工企业专业化分包任务的劳务公司,必然要具备较强的内部运作水平,可以吸纳较高水平的技术工人,还能起到对生手的培训作用。这样一来,劳务公司就可能承接到更多作业要求更强而薪金更高的分包任务,反过来就会提高对建筑劳工特别是技术工人的吸引力。假以时日,专业的劳务公司确实可能完全挤占包工头的存在空间。而在这期间,从主管部委到各级地方的住房建设主管部门,以及相关行业组织应密切关注行业动向,增强相应的业务指导。
但事实上,许多地方的劳务公司,并没有按照规范的方式来运作,对于吸纳、培训建筑劳工特别是技术工人显得毫无兴趣,其盈利手段是通过向不具备资质的私人包工头提供资质,赚取挂靠费用。劳务公司不但无法发挥主管部门建立劳务分包制度的预期作用,相对于过去,还平白无故增加了一道“分钱”的环节。
这个结果证明,住建部门在提出建立劳务分包制度的要求后,仅仅注重了形式上目标的实现,即施工企业的合作方只能是劳务公司而不能是个体的包工头。主管部门没有去过问,大批新建立的劳务公司究竟有没有按照当初两个《文件》来运作,有没有吸纳和培训建筑劳工。对于许多劳务公司事实上变成吃差价的中间商的现状,主管部门的指导、干预也很不到位。从这个意义上讲,而今仍然严重的建筑工人(农民工)被拖欠工资问题,住建部门难脱干系。
至于保障房项目工地成为了“新增的欠薪重灾区”,则具有更大的讽刺意味。保障房施工建设的主管单位就是住建部门,该部门也是施工企业、建筑劳务企业所属行业的监督管理部门,当然了解包括足额及时发放人工工资的合格房屋建筑总成本。开发商在投标时提出低于合理总成本的低价,住建部门理应驳回其投标,而不是任由开发商、施工单位、劳务公司在层层盘剥后,将无法消化的成本负担悉数转嫁给最底层的建筑工人。
文/郑渝川
来源:红网
作者:郑渝川
编辑:刘艳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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