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立马现在就弄死你”、“你不用呲牙,我弄死你”、“信不信我碎了你”……以上这些“诳语”,出自河南郑州新密公安局刑侦大队四中队队长李康之口。12月15日,因一电信营业厅工作人员挂广告横幅挡住其父亲开的水果店,李康请假回家,与其父亲前往该营业厅交涉,口出诳语后并打砸了店内设备。冲突后,双方前往当地派出所,在派出所门口,李康反复上演了倒地、站起、再倒地的剧情。(12月30日《新京报》)
“我立马现在就弄死你”、“你不用呲牙,我弄死你”、“信不信我碎了你”……不要以为这是孩童的骂架,也不要以为是街头小混混的口出狂言,而是出自一个人民警察之口,据说还是刑侦大队中队长。这就让人有些讶异、哑然甚或不安,官员狂言背后是权欲膨胀与权力张狂。
其实,因电信营业厅所挂广告横幅挡住其父亲开的水果店而引发纠纷,以及儿子专程请假回家帮助交涉,这都可以理解。但口出诳语后并打砸了店内设备,以及在派出所大门前反复上演倒地、站起、再倒地的剧情,这就做得很不像样,与流氓地痞与泼皮无赖又有何异?丢的不仅是自己的脸,也是在往公安干警以及党员干部的脸上抹黑。
在处理纠纷的问题上,公安干警应该更有经验,更善于做工作,怎么到了涉及自己利益问题就不知所措了,这主要是思想上缺少了境界。还有就是,在百姓面前作威作福惯了,一言九鼎、唯我独尊、蛮横霸道,无论对错都得看其脸色,稍不顺心就会火冒三丈。当然,这一“病症”不独是事发民警一人“专利”,而是或多或少存在于一些干警以及党员干部身上,具有一定普遍性。以至于一些干警在走向社会处理一些日常事务时,一时难以转换角色,缺少了平等待人的思想,将老百姓当作了犯罪嫌疑人吆五喝六,非得对方“低头认罪”方肯罢休。
就本案而言,本是一起极为普通的民事纠纷,若大度一点“让他三尺又何妨”,或许就不是个事儿,根本无需“专程请假”,且水果店的生意也绝不会因此而一落千丈。退一步讲,即便要为父亲的水果店主张权利,也应通过合法的渠道,采用合适的方式,而不是信奉“拳头说话”,现在毕竟是个法治社会。作为公安干警应该知法守法,做好表率及示范,怎么会反连百姓素质及觉悟都还不如?不可否认,当事民警之所以专程请假,是其笃定能摆平此事,也就是说凭其身份这营业厅会买账,让他三分,偃旗息鼓。
但出乎其预料的是,营业厅可能不吃他这一套,坚决不让步,他便认为不给其面子,甚或感到是奇耻大辱,恼羞成怒,故而大闹营业厅。而这说到底是盲目自尊,很把自己当作人物或一回事,得罪不得;尽管平常头顶国徽人模狗样,但骨子里却充斥着流氓气息,修养素质太差。再说在派出所门前的那场拙劣的表演,就更是出尽了洋相,完完全全是泼妇无赖作派,也丢尽了公安的脸。
很要脸与撕破脸皮不要脸,是官员口出狂言、行为失当所坐的“过山车”,并不矛盾,是闹事官员共同的“脸谱”。这映出的是官员缺少公仆意识,官老爷思想盘踞心间,一切都以自我为中心,俨然若不听命、服从,就是跟其过不去,就要给他人颜色看看,或破口大骂,或大打出手。这其实折射出的是权大于法,颇有“顺我者昌,逆我者亡”的意味,严重败坏了党和政府的形象。这样害群之马一日不除,社会不得安宁,百姓也难有尊严,应引起相关部门的高度警觉。
广大党员干部要严于律己,自觉摒弃身上特权思想及戾气,努力加强自身修养,遵法守法。最后须忠告的是,没有凌驾于法制之上的特权,“多行不义必自毙”,若恣意妄为逞一时之气,那就难逃党纪国法的严惩,到时恐悔之晚矣!
文/崔恒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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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红网
作者:崔恒清
编辑:夏熊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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