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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宁愿看到一点“讨薪女子”的过错

来源:红网 作者:知风 编辑:夏熊飞 2014-12-31 00:0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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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月13日,太原市公安局小店分局龙城派出所民警在处置“龙瑞苑”工地纠纷警情期间,发生一起非正常死亡案件。12月30日凌晨,太原市检察院已对涉案民警王某以涉嫌滥用职权罪批准逮捕。目前,案件侦查工作仍在依法进行中。(12月30日新华网)
  
  根据在山西太原市打工的河南省郸城县农民工王奎林投诉,12月13日下午4时许,他的母亲周秀云讨要工钱,在遭到龙城派出所民警殴打和侮辱后,死在该所内,父亲也被打断四条肋骨(被按倒在地、强行上铐)。同时,他的行动也受到警方限制。
  
  前日,对照案发现场视频目睹这段令人发指的情节时,内心是交织着愤怒和恐惧的。而恐惧是令我今天才能把这种不可名状的心情写成文字的障碍。这并非怕新闻失实而带来“传谣”的后果,而是我真的希望这段情节有所“失实”。只有当相关情节有所失实,我才能在一片黑暗中找到出路。而所谓的“失实”,就是丧命的“讨薪女子”周秀云,在这起冲突中多少存在一点过错,也就是让施暴的警察有一点怒不可遏的情由。那么,我至少会觉得,在这朗朗乾坤之下,要躲避这种飞来横祸,自己还能有把握的余地。
  
  然而,结果让我很“失望”。涉案民警王某已被涉嫌滥用职权罪批准逮捕,权力撒野已基本板上钉钉。纵观事件的进展不难发现,这起恶性事件连“临时工”的借口也没找到。尽管当事部门曾以“照片从当事民警侧后方拍摄,有视觉误差”狡辩,但也已停留在涉事民警有没有踩住被害人的头发而已。这条退守的底线即使能维持,也仅次于杀人后是否虐尸的恶劣程度了。如果涉事民警“全责”,对平息民愤来说是再好不过的。但是,在这起事件中,警方的责任越大,受害者的过错越小甚至没有,那么,这起恶性事件给人的感觉更可怕甚至恐怖。
  
  有俚语道,“流氓不可怕,就怕流氓有文化”。意即对流氓行为,有法律可以制裁,而有文化的流氓,就等于是披着羊皮的狼,他可以找正当的借口来找你事,以达到他自己的目的。显然,其中的“可怕”和“不可怕”,人们是以能否得到法律保护为界限的。而当掌握着法律公器的警察也耍流氓时,就岂止是可怕,而是恐惧了。因此,我很想看到一点“讨薪女子”的过错,宁愿涉事警察是失手而不是撒野。否则,这种恐惧是难以排遣的。
  
  谁能保证权利一辈子不被侵犯?要依法维权谁能不找相关部门的“麻烦”?尤其是在受到人身伤害时,第一个想到的就是找警察。这就是依法治国下的常识,也是即使各类刑事案频繁发生,人们还能安居乐业的精神支柱。作为国家机器一部分的警察,就是给人们带来这份安全感的坚实盾牌。而当目睹警察竟然会对手无寸铁的百姓施暴,让“讨薪女子”无辜丧命,如果其中找不到令涉事警察发飙的理由,谁还会有安全感?
  
  一则,原本保护人民的,惩恶扬善的警察,变成了恣意撒野的打手,社会的安全底线崩溃了;二则,掌握着法律公器的,拥有合法强制力的警察如果撒野,谁能抵挡?因此我宁愿看到一点“讨薪女子”的过错,无非是想找到一点如何保护自己的空间。假如某些警察已经蜕变的与地痞流氓无异,那么,总会有人遭殃。这就是这起事件的恶劣社会后果,更是对依法治国的严重危害。
  
  文/知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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