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日,修订后的《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开始施行,其中“社会责任感差不宜录用为公务员”的新规引发社会热议。上周,中国青年报社会调查中心通过民意中国网和问卷网对1891人进行的一项调查显示,78.6%的受访者支持将“社会责任感”列为公务员录用考察标准之一,但58.8%的受访者担心在具体操作中难以实施。(1月29日《中国青年报》)
将“社会责任感”作为公务员录用标准之一,之所以大受欢迎,就在于其准确切中了公务员队伍最受诟病的作风问题。在源头上加一道关口,将社会责任感不强的人挡在门外,这有利于公务员队伍的纯化,对备考者来说,也是警示提醒。但社会责任感毕竟具有较强主观性,绝不是一个简单的技术活。因为难以量化细化导致的可操作性低,硬执行的结果便只有两个,宽松和严苛。宽,则容易放水;严,则可能出现暗箱操作。左右不是,这个标准则可能就变成了一个中看不中用的空壳。
之所以有近8成人赞成将社会责任感写入标准,这一方面表明对标准有期待,另一方面,恰恰是因为现实稀缺。其背后折射出的是公众对公务员队伍现状的一种焦虑情绪。尽管机关作风建设时时抓,刻刻喊,考核有,教育在,手段不算少,但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现象依然存在,有些地方还很严重。问题在哪里是清楚的,皆因手段太软,敲的是“金饭碗”的边。这就是公务员队伍管理“瓶颈”的软肋:缺乏“硬招”。换言之,就是要建立一个公务员“严进宽出”的进退机制。如果缺乏社会责任感者,都能卷铺盖走人,那么,对已经端碗的则必产生危机意识,想端碗的也会对自己多一番掂量。制度倒逼出的“鲶鱼效应”,自然会带来另一番人所期待的景象。
囿于种种因素,这个制度目前还没有很好建立。但正是因为没有,对地方来说,才是一个机会。要让公众真心叫好,那就得有真吃螃蟹的勇气。这只螃蟹,只能是集中精力修缮这一制度,不该总在标准上做文章,在外围敲边鼓,搭花架子自己找快感。
当然,即便有了严格的退出机制,同样还有“中奖人”问题。解决的办法只有一个,就是让群众对公务员饭碗有“生杀予夺”的决定权,而不能旁落他人。即便于缺乏“社会责任感”者混迹于公务员对于,亦有办法逼其露出狐狸尾巴,比如延长试用期,待其伪装画皮被揭开,再清理也不迟。这么做,不仅可以避免考察过程中的作弊行为,也能将可能存在打击报复导致的“误伤”降到最低。这无疑更令人期待。
文/晴川
来源:红网
作者:晴川
编辑:夏熊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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