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旦大学哲学学院教授陈学明发文称,消除雾霾就应当在正确对待和利用资本上下功夫。打破能源垄断,听起来激动人心,但很可能带来更严重的雾霾。可以说,国企更有可能在消除雾霾上有所作为,因为它们按其性质是属于“全体人民”的,它更有条件和责任“跳出”资本逻辑。国企现在在这方面做得不好,不等于它就没有这一“先天优越性”。(3月3日《环球时报》)
陈教授的意思是:打破垄断后,更多中小企业的进入就会减少雾霾吗?这些民营企业莫非比国有企业更有社会责任感?能源垄断其实没有错,只是国企没有将“先天优越性”发挥出来罢了。
没错,资本是天然逐利的,逐利也没有错,但当企业利益与公众利益发生尖锐冲突后,就需要法律法规加以规范和限制。于此,一条更清晰的界线在利益和责任间做出分割——法律:符合法律要求,再怎么暴利也不过分;超出法律要求,即使亏损都应受到惩处。如果现实反馈很糟,那是法律出了问题,修改即可。
陈教授有一条说得很对,垄断打破后涌入的民营企业并不比国企更有道德优势,甚至还可能因为资本的贪婪做得更糟。然而,这不是企业的问题,而是监管无力造成的必然结果,即劣币驱逐良币——遵纪守法可能将无法生存。可见,破除雾霾,靠的不是资本的逐利性,而是监管发力,然而这又离不开对垄断的打破。以能源消费结构来看,如果能够大踏步进入油气时代,必将减少对煤炭这种高污染能源的依赖,有利于空气质量改善。但现实的情况是,油品升级困难重重,甚至连油品标准制定都由企业主导,动辄以“你不专业”和“成本过高”来抵触,甚至逼迫政府涨价、动辄以“断供”相要挟,结果只能是企业利益最大化,政府和公众连一点脾气都没有。天然气开发更是如此,当多数资源都集中在一家企业手中时,尤其是这家企业还经营着石油,它又有何动力去提高产量、降低价格呢?
改革开放30年的实践证明,只要垄断破除,那些国企从前觉得不能干、干不了的,自然有人能干,还很赚钱,如果不跟着这些搅局者做出改变,迟早会被踢出局外。只有充分的市场竞争,才会打破阻碍创新的藩篱,促进产业升级与新技术应用,从而形成企业与公众双赢的局面。
破垄断与强监管缺一不可,前者可以提高供给、降低成本,后者则为资本的逐利划清边界、指明方向。一家独大的企业,监管起来自然处处掣肘、投鼠忌器,只有打破垄断,才能让国企想到他们是属于“全体人民”的,从而真正地将“先天优越性”发挥出来。
文/宋鹏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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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宋鹏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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