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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家还是别打“贴条险”的擦边球为妙

来源:红网 作者:乔志峰 编辑:夏熊飞 2015-03-17 00:06: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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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今停车难成了困扰车主的一大烦恼,停车位置不好找、一些路段标识不是很清楚,更糟糕的是,稍有不慎就可能被贴条。现在,这样的情况也有“保险”赔付了。手机应用“OK车险”日前推出了一款“贴条险”产品,打出“你被贴条,我赔罚款”的广告,1元钱的“保费”能换来100元的贴条补贴。但听起来很诱人的“贴条险”,会不会有鼓励违章停车加剧交通拥堵的嫌疑?(3月15日《北京日报》)
  
  “贴条险”当然有鼓励违章停车、加剧交通拥堵的嫌疑。有了这东西,难免会有不自觉的车主心存侥幸“赌一把”——没被贴条,赚了;贴了,反正不用自掏腰包买单。虽然很多贴条是无意之失,但同样有很多贴条都是车主无视交通法规造成的。为违法行为推出所谓的“保险”,显然有违公秩良俗。打个不太恰当的比喻:如果“贴条险”可以有,那么“偷窃险”、“贪污险”甚至“杀人险”是否也都可以有呢?
  
  实际上,所谓的“贴条险”并非严格意义上的保险,其产生和运作没有传统保险公司的参与,购买“贴条险”的用户和OK车险之间不存在法律意义上的保险关系,而是一种类保险的服务关系。并且,OK车险只是一个链接方和平台,将保险公司和用户链接起来,产品还是必须由保险公司销售。车主购买他们推出的“贴条险”,相关权利并不受法律保护。
  
  更严重的是,“贴条险”还涉嫌“非法经营”。《保险法》第一百五十九条规定:擅自设立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或者非法经营商业保险业务的,由保险监督管理机构予以取缔,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20万元的,处2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另据《刑法修正案》规定,未经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非法经营商业保险业务,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构成非法经营罪,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法律条文明明白白,某些商家还是别打“贴条险”这类擦边球为妙。而此种行为是否构成违法,监管部门也应及时介入调查定性、做出处理。
  
  文/乔志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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