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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解医患矛盾,司法机制不能缺位

来源:红网 作者:岳乾 编辑:夏熊飞 2015-04-02 00:1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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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四川多位医生微博爆料:四川省人民医院普外科周晓辉主任医师,因医疗纠纷而自杀身亡!具体情况未知。医生呼吁,请患者和医生互相体谅。也希望有关部门能维护医护们的合法权益。逝者安息!另据网友爆料,周晓辉遭遇医闹长达8个月,自杀前已网上卖车卖房准备赔偿病人。(4月1日《天府早报》)
  
  这是又一起因医患矛盾而酿成的悲剧。
  
  医患矛盾,已成为我们国家近年来无法回避的社会问题,医患矛盾破坏正常的就医环境,扰乱正常的社会秩序,甚至屡屡酿成血案,造成人员伤亡。可以说,在日益激烈的医患矛盾下,医生以及护士已成为高危职业,某些地区因此不得不训练医生、护士肩负保安之责。这是我们社会的悲哀。
  
  在讨论医患矛盾时,论者往往着眼于医院管理机制的缺陷、医生执业机制的纰漏,这当然是有理由的。医患矛盾的高发,无疑与久已存在的医院管理制度缺陷、医生执业机制疏漏有很大的关系,也与很多医院存在的店大欺客的傲慢心态不无关系。
  
  我们承认,医闹或是对于医院不合理的工作机制的情绪发泄。但是,也不能回避许多医闹中不乏患者及其家属无理取闹的成分,他们希望以闹来获取一些额外的利益。甚至有一些职业医闹,为闹而闹,谋取不正当利益,为医疗工作者造成了很大的困扰。要解决这一点,就不是医院方加强管理、健全机制所能解决得,而是需要有超出医患双方的第三方机制对之调节、管理,就国际惯例而言,这种第三方机制主要是司法机制。
  
  考察因医患矛盾而导致的悲剧,笔者认为,如果有司法机制的适当介入,很多悲剧是完全可以避免的,但很遗憾,在现实的医患矛盾中,司法机制往往是缺位的。
  
  司法机制的介入首先应在防止为闹而闹、屡闹不止上发挥作用。实际上,很多医闹并非一天两天,而是持续日久,严重扰乱了正常的就医秩序。在这种情况下,就需要司法果断介入,以司法的强力手段在医闹者与医疗工作者之间架起一道隔离墙,起码避免不必要的人身伤害,保证医疗环境的安全与有序。
  
  更重要的,应畅通司法机制框架下的患者及家属诉求表达渠道,搭建司法部门主持下的患者与院方商议平台,以合法的渠道取代非法的以闹维权,以稳定的平台承载患者与医院双方的商讨与妥协。在这种合法诉求渠道与商议平台下,患者方与院方乃是身份平等的法律主体,以对等的姿态,以摆事实、讲道理的方式主张自身的权益。若协商不成,则需要司法部门依据事实及法律作出公平的决断。在这一过程中,最忌讳的是司法机关对于一方的偏袒或对另一方的纵容。
  
  实际上,不独医患矛盾,我们社会里很多非正常的纠纷,背后的问题皆是司法机制的缺位,司法没有发挥其应有的功效。而一旦司法诉求渠道被堵塞,或者司法渠道严重不公平,利益诉求的表达唯有采用非正常的方式。
  
  所以,解决医患矛盾、根治医闹问题,既得在医患二者之间发力,也必须期待独立的第三方司法机制发挥其功能、履行其职责。否则,即使医院强化管理、放低身段,暂时的息事宁人终究换不来和谐的医患关系。
  
  文/岳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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