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因幻想自己遭人迫害,就持刀砍杀他人。导报记者从海沧法院获悉,这名杀人者因患精神分裂症,近日被判强制医疗。这也是海沧区法院首例判决强制医疗的案件。(4月7日《海峡导报》)
对于该案,海沧区法院的判决结果客观公正,没有任何问题。杀人者因患有精神分裂症,在行凶时不具备承担刑事责任的能力,只能面临“杀人不偿命”的结果。但是,杀人者不承担刑事责任,只是被强制医疗,无疑让被害人家属更加痛苦。
就目前而言,强制医疗规定是专门针对精神病人的。在刑法条文中,专门规定“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其实,该规定的目的,就是在于让精神病患者及时得到治疗和监管,避免类似悲剧再次发生。
惨剧发生后,可以通过后续方法进行亡羊补牢。但是,对于被害人家属而言,内心的伤痛却无法得到抚慰。尤其是,在类似精神病患者不承担刑事责任的案件中,行凶者不承担刑事责任,更会让被害人家属的内心感到失衡。但是,法律是刚性的,既然法律如此规定,法院只能按照法律作出公正客观的判决结果。那么,在判决精神病人强制医疗的同时,还应该考虑被害人家属的感受,在制度上给予他们更多的呵护和关爱。
在此,即便法院判决精神病人不承担刑事责任,但依然可以就民事赔偿部分作出判决,要求精神病人的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而且,在该类案件中,法院还应该强化执行力度,让被害人家属的权益及时得到维护。同时,对于整个社会而言,对于这些被害人家属,还应该完善社会救助和帮扶制度,对被害人家属进行心理干预,在物质层面上给予一定的帮助。
总之,强制医疗并没有给案件划上一个句号,而是应该从细节处着手,努力抚平被害人家属内心的痛楚,避免对他们造成二次伤害。法律并非冷冰冰的教条,而是应该富有暖意和温情,给予被害人家属最大的心理安慰,这才是处理案件所追求的理想效果。
文/刘建国
来源:红网
作者:刘建国
编辑:夏熊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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