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3月底,安徽省农科院副院长胡某某收到一封自称是“私家侦探”寄来的信:因接受客户委托对胡某某跟踪调查,已掌握了其私生活的秘密;信封内有胡某某头像的艳照。接到信后,胡某某没有报警,在4月2日给对方汇款20.5万元。两个月后,对方再次索要30万元,他这次选择了报警。10日下午,胡某某回应:知道艳照是假,但怕对方把照片传上网。(4月11日人民网)
读图时代,反腐关头,要是把“某某官员”的“××艳照”传到网上,经过自媒体的泼墨渲染,必然会上演一出舆论大戏。看客们关心的,无非是官员的身份与级别;猎奇的,不过是打码的半裸身体。至于是否PS过,男女主角是谁,怕也无关紧要。具体到这件事,若换作是我,到底是汇款给诈骗团伙,还是立马报警,可能也会陷入囚徒困境。
如果报了警,警方一时间破不了案,要是诈骗团伙把PS过的艳照传上网,大戏就上演了。这样,对工作单位、对家庭成员、对个人声誉的负面影响都难以想象,尤其是对小孩,在学校被其他同学指着:喂!你爸怎么怎么了……可能会影响其一生。还有,当事人有口也难辩,最近的“深航空姐不雅照”事件就是最好的证明。网络神奇的力量,把无辜的空姐刘瑞琪推下了火海。如今,被毁的不仅仅是刘瑞琦这个名字。若有人说:诈骗团伙只是以此恐吓,汇不汇款都算终了。那最好不过了,但谁能保证呢?
倘若汇款给对方,就和现在的胡某某一样站上风口浪尖——“清者自清,明知是假,你还汇款给对方,20.5万可不是小数目啊!”;“身正不怕影子斜,你怕什么?”;“苍蝇不叮无缝的蛋,你肯定做过什么?”……可以看到,也可以想象到,网友各种引经据典的猜测和质疑会让你喘不过气儿。
当然,这并不是推全责于网友。据媒体报道,曾有一个四人诈骗团伙,先从网上搜索县级党政干部的资料、照片,之后再利用电脑合成“艳照”。2010年7月下旬至8月上旬,四人分别来到安徽、江西、山西、河北、重庆五省市,将这些“领导艳照”与敲诈信件一同寄给敲诈对象。短短一个月的时间,四人“收获颇丰”,有五人共给他们汇去了33万元。而在港澳地区,曾发生过百余起利用合成淫秽图片敲诈勒索特区官员、立法会议员的案件,但令人惊诧的是,犯罪团伙的诈骗皆以失败而告终。
这是一个令人啼笑皆非的故事。诈骗团伙盯住了官场生态中的腐败常态,又借势于自媒体时代的乌合之众,给官员下个套子,官员明知是骗局还是钻了进去。一边是媒介网络带来的恐惧感,一边是官场反腐带来的的敏感,难免陷入囚徒困境。或许,打破这一困境,可以达成博弈均衡的,只有法律——官场无罅隙,网络无暴力。
文/雷彦鹏
来源:红网
作者:雷彦鹏
编辑:刘艳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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