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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造假折射“官念”跑偏

来源:红网 作者:晟达者 编辑:司马清 2015-05-02 00:03: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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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统计局昨日公布了全国31个省(区、市)2015年一季度GDP数据,18省份一季度GDP增速超过全国水平。数据显示,全国2015年一季度GDP为140667亿元;而31个省份一季度GDP总和为143072.91亿元,超过全国总量2405.91亿元。(4月30日人民网)
  
  其实,纵观以往,数据“打架”早已是老生常谈,今年数据又显示,全国2015年一季度GDP为140667亿元,而31个省份一季度GDP总和为143072.91亿元,超过全国总量2405.91亿元,数据打起架来。那么,同样的统计口径,同样的统计对象,年年统计,年年“打架”,问题究竟出在哪个环节?
  
  众所周知,地方的财政收入、支出等情况能准确反映当地的经济运行、民生发展等情况,国家对于经济数据的统计、公布等有明确规定。按理说,数据客观真实应该是最基本的要求,可一些地方政府部门,为了营造出繁荣的假象,玩起数字游戏,用华丽的数字粉饰政绩,数据造假严重,全然置法律规章于不顾。
  
  财政收入等经济数据虚报,不仅仅是对上级政府部门、国家、人民群众的欺瞒,更是折射出个别领导“数字出官”的畸形思想及跑偏的民本意识,试想下,当经济数据并不是为了反映现实,为科学决策提供依据,而是为了粉饰官员政绩,成为升迁砝码的时候,如此官员的从政理念还能诠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弄虚作假之风泛滥,让统计早已偏离初衷,而任由此不正之风蔓延,群众必然深受其害。
  
  统计数据失真可以说是沉疴顽疾,这离不开“数字出官”的潜规则,也少不了统计造假问责乏力的推波助澜。《统计法》、《公务员处分条例》、《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等等不一而足,根据这些法规,对于统计数据造假相关责任人员的问责,可以给与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与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与开除处分。也就是说,统计造假面对的最高处罚也就是行政处分,而且,连开除处分都很少见到,如此低廉的违法成本想要刹住数字注水的歪风恐怕是天方夜谭了。
  
  对于腐败是零容忍的,而数据造假这样的不正之风也不能听之任之,一方面,要完善法律法规,强化对弄虚作假等统计腐败的惩处力度,不仅要追究其行政方面的违规责任,更要穷究在刑法层面的刑事责任;另一方面,要建立科学有效的官员选拔考核机制,把民意指标、民生工程建设等纳入官员考核,形成科学、民主的选拔体系,让“数字出官”退出历史舞台。
  
  文/晟达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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