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丈八街道东滩社区原主任于凡,在东滩社区开发建设过程中,利用职务便利,在确定开发商、签订开发合同等环节,向开发商索要好处费5000万元用于个人生意投资和生活花费。2015年3月,经雁塔区纪委研究,决定给予于凡开除党籍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5月20日《北京青年报》)
一名小小的社区主任,竟然在社区开发建设的过程中,利用职务便利,一次性向开发商索要好处费5000万元用于个人生意投资和生活花费。如此涉案金额特别巨大之违纪违规行为,着实罕见。而这也正是在时下反腐败工作中予以坚决惩治的“小官巨腐”之典型写照,不仅令人错愕震惊,更是让人义愤填膺。那么,其究竟有何能耐敛得如此巨额的行贿款呢?
很显然,其一次性索贿5000万元的贪腐底气并非一朝一夕所炼成的,而是相关部门的日常监管乏力的使然。毕竟如此巨额的贿款不是说拿就拿这么简单的。事实也证明了这一点。比如:其以“打价格差”等方式通过承揽土方、砂石、地材等工程项目获取非法利益;并利用自己所办企业,通过变更股东、伪造借款协议等方式掩盖犯罪事实。如此等等,可见一斑。
试想,如果相关部门坚持以严字当头,切实做到从严教育、从严管理、从严监督、从严惩处,不断加强日常教育和监督管理力度,想必其也不会有以“打价格差”等方式获取非法利益的心思,也不会利用自己所办企业,通过变更股东、伪造借款协议等方式来掩盖犯罪事实,更不会也不敢有“一次索贿5000万”这样的贪腐胃口和恣意妄为的胆气。
虽然,村居干部并非国家正式编制的公务人员,但村居干部作为政治体制谱系的“神经末梢”,其地位和作用却是非常重要的,其一言一行不仅关乎着广大基层群众的切身利益,甚至可以说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中央方针政策的实施效果。因此,加强对村居干部的日常教育和监督管理也就显得尤为重要。否则,村居干部“小官巨腐”等贪污腐败现象还将重复上演。
文/唐亦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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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红网
作者:唐亦瑭
编辑:刘艳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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