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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非遗被认定为假药的诡异处境

来源:红网 作者:张军瑜 编辑:刘艳秋 2015-05-27 00:0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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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方面是经过河南省政府认定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另一方面是被省食药监局认定的假药。
  
  对“聂麟郊膏药”来说,左手是省级非遗的风光,右手却是经销商被刑拘的尴尬。(5月26日《楚天都市报》)
  
  创建于1902年的“聂麟郊膏药”到现在也已经一百多年了,先后被认定为河南省老字号,洛阳市非物质文化遗产、河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如果是一般人理解的假药,如果疗效一般,那么这个“聂麟郊膏药”估计也不会存在一百多年。
  
  一般人认知中的假药是指假的药品,以假充真,但是在法律上规定的假药的范围更广,比如说在香港合法出售的药,没有经过国家批准进口,没有国家批文,而是一般水客携带或者走私入境的,这种药在生产地区是真药,但在中国大陆会被法律推定为假药,因为他在中国大陆没有批文。还有一种假药是指不具有药品功能的保健品、食品,在外包装上谎称可以治疗某种疾病,以药品的形式进行包装销售比如保健品包装上出现主治什么什么病这样的字样会被推定为假药,“聂麟郊膏药”应该就是属于这种情形。
  
  但是,我们想知道的是,如果明明知道“聂麟郊膏药”是省级非遗,用了这膏药可能效果真的会很好,我们是不是就只有把它认定为假药这样一条路子可走呢?检方以“证据不足”为理由,拒绝批捕“聂麟郊膏药”的经销商;郑州中院又驳回了聂家要求河南省食药监局撤销假药认定的诉讼请求。这似乎也可以看出官方在这件事情上的暧昧态度,一方面,我不会把这事儿做得太绝;另一方面,我又不会对你特殊放行。
  
  当非遗遭遇假药,当文化部门遭遇食药监部门,“聂麟郊膏药”被认定为假药有它相应的法律依据,并非绝对冤枉。药品事关生死,职能部门管严一点,也并没有错。当初认定非遗的时候,河南省的文化部门估计没有充分估计到“聂麟郊膏药”的药品管理法律问题,“聂麟郊膏药”的传人对这一块也没能够充分重视起来。
  
  这件事情的本质在于像是“聂麟郊膏药”这些非物质文化遗产,究竟该如何发展的问题。这些已经被多方认定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顶着一个“假药”的帽子,怎么看怎么觉得诡异。
  
  文/张军瑜

来源:红网

作者:张军瑜

编辑:刘艳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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