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都市报7日以“记者卧底替考组织参加高考曝光跨省团伙”为题报道了有团伙组织在江西实施高考替考事件。经初步调查,李某某承认了替考行为。目前,警方正在进一步调查。根据有关规定,参与作弊大学生将受到开除学籍处分。(6月8日新华网)
虽然目前尚不知这位枪手的身份,但从以往看,基本都是来自贫困农村。他们替人代考,自然有着很多迫不得已的原因,有的是为生活所迫,迷迷糊糊就成了金钱和权力诱惑和绑架的牺牲品。单纯从这点看,这种被逼出的坏,确实值得同情。但替考,不仅违反了道德,也悖逆了法纪,破坏的是高考秩序,践踏的是高考尊严。对如此“三观尽毁”之事滥施同情,试问:高校还有那么多缺钱的大学生,如果都如此不择手段地去“挣钱”改善自己,那将是怎样一个混乱无序的社会?
说白了,这种无原则的同情,还是源于已被说滥说俗的“仇官仇富”心态,无需多表。我想说的是,有人认为“枪手”仅仅是因为缺钱而铤而走险,并不足以令人相信。从历年的替考案件看,被替者往往具有惊人的一致性,就是有一个闪亮的家庭背景:或有权,或有钱。这或许才是枪手所看重的。
从回报期待心理看,我今天帮了你一把,将来自己有需要,自然也会有所回报。从机会成本看,被替考者一旦被查,有钱有权者一定会替自己摆平,谁都不愿意引火上身。而业已存在几千年的“权力崇拜”文化传统,在当今,不仅没有退隐,相反,在社会大染缸的侵染下,表现得更为露骨。现实中之所以有人嘴上对有权有势者不屑一顾,内心却对之充满了向往,皆因找不到傍靠大树的机会。替考,对看似懵懂其实心机很深的大学生来说,无疑是值得铤而走险的一个机会。
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将参与作弊的在校大学生开除,合理合法,一点也不冤。如果真有不公,那就是这种惩罚,仅仅针对“枪手”和被替考者,对更阴险更可恨的幕后策划和组织者,目前似乎还没有一根有力的捆绑绳索。正是替考参与人员的违法成本过低,才导致了管控漏洞的存在,以至于某些监考人员心甘情愿做了权、利的奴仆。
关于如何杜绝高考枪手,曾有专家提出将“作弊入刑”,以起到威慑作用,这本是一个极好的建议,惜乎仅仅留在喊喊的层面,远未付诸行动。此次发生在南昌的替考案件,无疑是一个契机。我们期待有关方面能尽快出台考试法,从刑法层面加大替考等舞弊行为的惩治力度,重造出一个人人公平参与高考的社会诚信体系来。
文/晴川
来源:红网
作者:晴川
编辑:刘艳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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