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这个社会都像你一样整天无所事事,那咱们都去监督好了,我想你是家里人又违法了吧,找公安的茬。”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昨天有微博网友质疑陕西神木县警车私用。想不到榆林市公安局官方微博对他进行了以上回复。(6月27日中国广播网)
先别说警车究竟公车私用没有,仅就警方对公民监督警车私用的态度问题,就可以说说事。公民监督警车私用就是“他们家里出了事”,这样的逻辑显然是警方的一种障眼法。那么,是否所有监督警方或者监督公车私用的人,家里都出了事。还是警方自己心里,拿公民“家里出事”转移公众的视线?
警车是否公车私用,警方应该原原本本的向公众交待清楚。警方给出这样的理由,显然摆出一副不愿接受监督的架式来。即便是作为监督者的公民自己家里真的出了事,他也有权监督警车是否私用。就如区伯“嫖娼”,他依然有权利监督广州公车私用的问题一样。
监督警车公车私用就是监督者家里出事,这与“你是替党说话还是替人民说话”具有相似的逻辑,俨然把两者对立割裂开来。
其实,历史上这样的案例数不胜数。其中最著名的例子非以“防民之口甚于防川”莫属。警方公车私用与否,主动权全部掌握在警方手里,但监督权也完全掌握在公众手里。只许警方“警车私用”不准公众监督该行为,完全就是霸道蛮横。
都说警民关系是血浓于水、鱼水情深。把公民监督警车私用这样对立起来,将会无形中淡化这样的亲密关系。血浓于水的关系不是一天形成的,但冷漠或对立的关系,却可在无形的事情中不断积累,“柔软的心日久也将变得坚如顽石”。
作为此事的科学善后,对于微博管理员的教育势在必行。但对于警方整体队伍,对“公车私用”者是否也该把责任落实到位呢?这种面对纠错的处理方法,是否也该“闻过则喜”,有则改之,无则加勉呢?
文/张立
来源:红网
作者:张立
编辑:刘艳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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