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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大赢家切莫败给“赢”

来源:红网 作者:李强 编辑:刘艳秋 2015-07-23 00:0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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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屋漏水、家中进贼、车子被擦……在小区遇到这类事,不少业主会以拒缴、拖欠物业管理费“抗议”,而物业公司最后会诉至法院。昨天,记者从慈溪法院了解到,今年审结的类似案件中,除调解成功或物业撤诉外,其余案业主均为败诉。(7月22日《都市快报》)
  
  法院不支持业主拒缴物业费,物业逢“拒缴官司”必赢,恐怕想物业这个大赢家不高兴也难。可是,对物业来说其实“赢”也是败,需提醒的是切莫因“赢”而忘乎所以,否则只会败给“赢”,只会追悔莫及。
  
  说“赢”也是败。那是因为业主每提出一个拒缴的理由,都直指物业管理上的不足、瑕疵甚至是漏洞,房屋漏水“漏”出的,家中进贼“进”出的,车子被擦“擦”出的无不是物业管理的失败。理由很简单,如果管理成功到位,无懈可击,何来业主的不爽不快,又何来“拒缴物业费”这一无声的抗议。
  
  提醒物业赢切莫因“赢”而忘乎所以。那是因为物业一旦因“赢”而冲昏本该冷静的头脑,把房屋漏水、家中进贼、车子被擦统统不当回事,只知道收钱积极而管理和服务消极,想到总之物业费有保障,于是物业服务的态度、质量及水平就降档降级,一降再降。若那样的话,属于自掘坟墓,最终只会败给“赢”,而且一败涂地。
  
  须知道,法院不支持“拒缴”但并不等于不主张业主维权。浙江金穗律师事务所的胡建迪律师则表示,业主与物业公司签订物业服务合同,双方均应按协议履行各自义务,业主如果因财产损坏,确应找物业公司索赔的,就可以找物业公司协商或另案起诉。
  
  其实对任何一家物业来说,管理和服务永远是生命线,一旦管理和服务出现严重问题,“迎接”的可不止“拒缴”、投诉这么简单,那可是要“下课”、卷起铺盖走人的节奏。
  
  想想明天的早餐,物业还敢因“赢”而怠慢服务吗?赢了,也要反思问题之所在,不断改进管理,提高服务水平,这才是物业这个大赢家应该有的态度和所为。
  
  文/李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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