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永信风波似乎还在依其固有逻辑和既定路径发展演进着,谁也不知道何时会尘埃落定关门落闩;只是公众对此关注的热情和耐心,已不似风波风生水起时那般热烈专注。
这不,8月8日,释永信徒弟,曾为少林寺四大金刚之一的武僧总教头释延鲁,与少林寺原僧人和员工等人,一同来到北京,准备向国家有关部门递交材料,实名举报释永信“十宗罪”。这是自神秘举报人“释正义”出现以来,释永信面临的最为正式的一次举报(8月12日《成都商报》)。
法治社会,加之媒体已将风波越捅越不可收拾,到底会不会给各方一个交代肯定不是问题。我的问题是,如何看待和面对这块风波,也许比个案本身更有认知价值和预后意义。
我注意到,近日有媒体记者向相关僧人了解如何看待释永信风波时,一位年轻和尚如是表达不满,“现在不是一百多年前了,干嘛非要拿一百多年前跟现在作对比?”“我拿个手机,大家觉得不可思议,我开个车,大家说和尚开什么车啊。可我们也是人呐。”等等,而我要说的是,和尚当然是人,但和尚不是俗人。
和尚当然是人,但既然人选择了做和尚,就意味着其已经不是一般意义上的俗人,就意味着要受到佛法清规戒律的约束,就意味着选择了为教义信仰放下一切,遁入空门潜心修佛,就意味着了却了一切尘缘割断了一切俗念。“和尚”一称本源自梵文,意为“师”。和尚本为尊称,须具一定资格堪为人师者方配唤此称,不是张三李四王二麻子都能称和尚。通俗讲,和尚就是佛教中出家修行的男教徒,其意代表佛教谦和至尚的修行者。佛教认为世界是虚幻的,人生是苦难的,只有断除一切烦恼修行成佛,方可达到永恒幸福。佛祖释迦牟尼最初对迦叶等5人说法时,亲手为他们剃去了头发,表示接受他们做自己弟子。和尚剃发有三重含义,其中之一是,按佛教说法,头发代表着人间无数烦恼和错误习气,削掉了头发就等于去除了烦恼和错误习气;之二是,削掉头发就等于去掉人间骄傲怠慢之心,去除一切牵挂一心一意修行。
和尚是人的另一层含义在于,和尚首先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其公民权利既受中国法律保护,又必须遵守中国法律规定。换言之,和尚违法犯罪不仅要受到佛法追究,还要受到国法追究。“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有法可依,有法必依,违法必究,执法必严”等法律原则,同样适用于和尚,和尚犯法与庶民同罪乃法治社会题内之义。
和尚当然也是人,但此说不应成为为和尚犯法开脱辩护的心理暗示,进而也不应成为干扰相关部门正在介入调查释永信风波的杂音。鲁迅笔下的阿Q挨了“假洋鬼子”的文明棍后,碰见了静修庵的小尼姑,忍不住伸手去抚摸她的头。小尼姑指责他“动手动脚”,而阿Q理直气壮:“和尚动得,我动不得?”阿Q攀比和尚,意图当然是为调戏小尼姑找借口。我要说的是,虽然当下俗界搞腐败不正之风的俗人多如牛毛,但和尚却不可以“俗人腐得,我腐不得”为自己寻找借口,因为和尚不是俗人。
释永信风波“举报门”事件闹腾得已有时日,公众至今没有看到真相浮出水面,这不是一个法治社会应有的常态。有论者指出,举报释永信不仅涉及佛门教规,更是一个法律问题,应通过司法渠道加以解决。也就是说,如果释永信构成违法犯罪,则应由司法机关查清认定;如果举报者“释正义”故意诽谤,乃至涉及泄露司法秘密问题,也当由司法机关认定查处。总之,法律达摩克里斯之剑该是出手的时候了。结果无非是,如果举报内容属实,那么少林寺将按照自己的清规对释永信作出处罚;再一方面,如涉及侵犯少林寺资产情况,警方应以此为线索介入调查,及时追究相关人员刑事责任。无论如何,不能再延续“犹抱琵琶半遮面”混沌状态,让公众一头雾水,让事主六神不安。
无事不找事,有事不怕事,这也应当成为佛教界化解公共危机的因应理性。对释永信风波,此前台湾昭慧法师公开表示,万一不幸举报是真实的,我认为佛教界也要勇敢面对,同时应该建立内部可以公正处理的机制,这才是真正的佛陀的精神。和尚是人,但和尚不是俗人。正因如此,我强烈呼吁相关部门加快调查进度,迅速让真相和结果水落石出。这不仅关乎还释永信以清白,还关乎还公众以明白,更关乎中国佛法和国法的公信和权威。
文/陈庆贵
来源:红网
作者:陈庆贵
编辑:夏熊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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