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深圳工作的一名四川籍青年,想将户籍从成都迁移到深圳,办理手续就需要向深圳市人社部门递交一份户籍所在地出具的户籍证明。这名青年委托朋友在成都高新分局办证中心出具了证明,但证明递交给深圳市人社局时被拒,原因是证明格式跟深圳政策要求的不同。成都市办证部门表示只能出具统一格式户籍证明,在证明上加注说明字样后,这名青年通过深圳坪山新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提交,目前尚未知能否通过深圳市人社局审核。据悉,两种不同格式的证明,内容信息完全一致。(8月18日《成都商报》)
迁移户口不仅是个人的大事,而且关系到目前与户籍捆绑的诸项保障福利,确实需要严格把关(至于现行户籍制度造成的突出问题,不在本文讨论范围之列)。深圳是我国居住密度最大的城市,资源和环境承载的压力不小,据此提出了严控人口规模的政策要求,因而职能部门通常会在户口迁入环节显得更加审慎严格。
按照正常的理解,在户口迁入环节,审批机关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无论如何严格审慎,审查甄别的重点应当是材料内容信息的真实性、全面性及是否合乎迁入标准。成都市公安局高新分局为报道中提到的这位四川籍青年出具的户籍证明,直接从公安户籍系统中调出户籍信息表格,完整填制信息;深圳市人社局、坪山新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中的信息真实性、全面性及与深圳户口迁入标准的相符性,都没有异议,为什么还要为难申请人呢?
全国公安机关户政窗口都采用统一的公安户籍系统,按规定显然只能使用这个系统生成的户籍信息表格,如果允许各地随心所欲自制表格版本,不仅会加重各地户口迁徙、居住证办理等户政管理和服务的工作负担,也必然造成户政手续办理的拖沓,因为户政窗口人员将不得不将主要精力用来核实来自各地的申请人出具的五花八门的证明。
偏偏在深圳,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求外地迁入深圳的申请人,需要提交跟公安户籍系统生成的户籍信息表格格式不一样的申请表。今年4月,深圳市人社局下发了《2015年度深圳市人才引进政策及业务指南汇编》,附有户籍证明等证明的格式。这当然是对申请人的一种为难——《2015年度深圳市人才引进政策及业务指南汇编》只在深圳市辖内生效,没道理要求深圳市外其他地方必须配合执行。肯定会有申请人能够开到证明,要么,申请人“能量”大到可以让原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机关户政机构,不管不顾公安部的要求,顺利的用深圳格式表格填制规定信息并盖到公章;要么,户口迁出地的公安机关户政机构体谅申请人……
但是,如果户口迁出地的公安机关户政机构非要严格执行规定,申请人就顿时陷入“死循环”,开不出深圳市人社局制定的格式表格,户口就迁不成了。
问题的关键是,深圳市人社局为什么非得独自设计一套跟公安户籍系统生成表格不同的户籍证明表格呢?不同格式,内容项目完全一致,这说明深圳版本的表格并不能起到独特的筛查作用。难道只是为了刷一刷一线城市深圳、深圳经济特区的某种存在感、特殊性、优越感?还是如网友议论的那样,故意给户口迁入申请者制造障碍,从而让审批部门和经办者获得原本没有的自由裁量权,为设租寻租创造方便?
在从严控制人口的深圳,要达到户口迁入标准,其实很不容易。深圳市近年来一方面严格控制户口迁入,另一方面制订了多项高端人才引进计划,报道中提到的那位四川籍青年,想必正是符合深圳引才标准的高端人才。在此之前,广东省委副书记、深圳市委书记马兴瑞多次提出,深圳的公共管理和服务要做到马上就办,对各类人才要加大吸引力。作为人才引进和服务单位,深圳市人社局和坪山新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在户口迁入环节,向这位人才充分展现出的却是自行其是(抛开国家统一标准另设户籍证明格式)和高度冷漠,从头到尾都没有考虑过申请者的需要、难处,更不曾主动协调户口迁出地户政机构设法解决问题,服务意识甚至远远落后于西部城市成都,不能不让人怀疑这些部门并不欢迎符合标准的外地人才迁入深圳。
文/郑渝川
来源:红网
作者:郑渝川
编辑:刘艳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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