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两天传的沸沸扬扬的安徽“淮南女大学生称扶老太被讹”事件的目击者已经出面向淮南警方说明情况,通过个人微博首度向社会公开她所看到的一幕并公布了现场照片。目击者说,当时她和室友去淮南师范学院吃饭,与小袁对向而行。事情发生之前,她看到老人走路不稳,一崴一崴的。后来,小袁骑车从老太身边经过,但不知道什么原因,老太就倒地了。当时小袁骑车已经过去了,老太又喊住小袁,小袁把车子停下,将老太扶着坐了起来。她当时犹豫是不是过去,后来还是过去了,和小袁一起帮老人揉腿。(9月11日《新安晚报》)
这位目击者将当时的情况看的清清楚楚,当时的袁同学骑车从老太身边经过时,两者之间是有距离的,且不足以撞倒老人,而且目击者也并没有看到老人身上有擦伤之类的,在老人被抬上120急救车前,一直是坐在地上的。也就是说这位袁同学不仅无辜,更是第一个出手帮助老太太的好人。但是,这样一个事实放在老太太的媳妇口中又变成了另外一种味道。如果不是袁同学撞的,她和同学为什么会陪老太太去医院,她的同学还给垫付了2000元医疗费?她既然去了医院,还垫付了医疗费,那就说明就是她撞的呀。
这样一种逻辑看起来不仅很难成立,更几乎是荒唐的。见义勇为助人为乐是我们社会中的一种传统美德,特别是对于一位女大学生来说,有老太太摔倒在地,又在向自己呼喊请求帮助,不管是出于道德还是出于一种女孩儿家的天性,袁同学都应该停车出手相助,反之,如果袁同学对此熟视无睹扬长而去,才完全不符合一个女大学生的道德和天性的。至于陪老太太上医院,又让同学垫付医疗费,更可以看成这种美好道德的延伸,怎么在这里都成了女大学生撞人的疑点了?
这样一种疑点虽然不太符合逻辑,但在我们的社会上却有广泛的市场,甚至也已形成了某些人的“共识”了。如果没亲没故,又没有任何责任,一个人凭什么要求帮助另一个人?既然出手帮助了,又没亲没故,那就肯定是责任人了。这个理由的背景就是好人不存在,而纯粹就是为了做好人好事的更不存在,这不仅是理所当然,更已经是天经地义的“绝对真理”了。也正是由于对这种逻辑的笃信,老太太的家属才认准了这位袁同学就是肇事者,理由更是“冠冕堂皇”。
难怪出事后袁同学不断地检讨自己,怪就怪自己出手相助,如果当时自己遵照这种“冷血的逻辑”,管她老太太是死是活,骑车一溜烟走了,哪会摊上这样一件劳命丧神的麻烦事?心怀善良恻隐之心是这次袁同学遭受重大打击的主要原因,这也是当前我们社会中最可怕的问题之一,美德被颠倒,良心被泯灭,一直以来民风养成的公序良俗,成了“公序劣俗”,本是一种不义甚至是罪恶的行径,现在众人的眼睛里却成了“天经地义”。在如此“共识”之下,我们的社会还有什么爱心和正义可言?假如女大学生此事“冤沉海底”,我们亵渎的不仅是女大学生的纯洁和善良,而是一个社会的人心和人性。
文/朱少华
来源:红网
作者:朱少华
编辑:刘艳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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