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枪指女子事件”当事警察被免职,事因停车堵门。言语争吵过后,竟然拔枪相向。近日,一段“河南警察枪指女子”的视频在网络上广为流传。视频中,持枪者竟然喊出了“打死你也白打”的惊人言语。经查,事情由一辆无牌照面包车堵在派出所正门口引发,当事女车主站在车边,值班民警劝其将车挪开,该女子不听劝阻,锁车后欲离开。值班副所长杨波涛上前阻拦,该女子非但不听,反而辱骂民警,并朝杨波涛怀里冲撞。为防止配枪失控,杨波涛后撤拔枪警戒,并用枪指向女当事人。当事警察已被免除职务,并收回其《持枪证》。(9月22日《北京青年报》)
从警方通报的情况看,涉事的女子也有过错,并且有错在先。但警察是否因此便必须掏枪呢?此前网络上有一些争议。当地警方对涉事警察做出的“取消其配枪资格,并收回其《持枪证》”的处理,对此做出了回答。
作为负有维护社会安定职责的警察而言,不可避免地要面对一些复杂的突发状况。如何客观地判断情况,进行合法合理、有礼有节的处置,是警察的基本职业素养之一。很显然,这位警察不能冷静处理遇到的问题,对群众恶语相向、言行过激,不仅与他警察的身份不符,甚至还严重影响了当地警察队伍的形象、伤害了人民群众的感情,受到严肃处理纯属咎由自取。
我们知道,由于警察职业的特殊性,对警察的工作和言行有严格的法律法规做约束,特别是对警察的用枪管理,更是有着非常详细的规定。既然如此,为何还有警察做出影响恶劣的事情来呢?这是不是从一定程度上折射出,某些警察的素质还有待提高,甚至个别人还存在特权意识?在平时的工作中,“枪指女子”的警察能做到心平气和对待群众吗?虽然他已被免职,该追问的仍需追问。而作为公安机关,是否在对所属警察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的培训和督查方面,还存在不到位的地方?
我注意到,除了对涉事警察进行处理,灵宝市公安局还将此事在全局通报,以教育警示全体民警,严格执行枪支管理使用规定;同时在全局开展纪律作风大整顿,筑牢执法为民理念,抓好队伍纪律作风建设。我觉得,这才是标本兼治之道。不仅当地警方应从此事中吸取教训,其他地方的警察队伍同样应该有所警醒,做好教育警示、加强督查,坚决杜绝类似问题发生。
文/乔志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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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红网
作者:乔志峰
编辑:刘艳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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