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身禁演”靠谱吗?
10月30日起,电影产业促进法草案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在今日的分组审议中,部分常委会委员就电影产业促进法草案中演艺人员的问题发表了意见。近年来,有个别演艺人员吸毒、酒后驾车、寻衅滋事、扰乱社会治安、超生、赌博,造成了极不好的社会影响。任茂东建议,在法律中明确规定演艺人员要强化社会责任,提高素质,为观众提供正能量。此外,相关行业协会组织和有关部门要切实担负起职责,维护行业形象,引导从业人员自律,拿出具体的措施,营造良好的从业氛围,让演艺人员切实担负起文化使命和社会责任。例如,要研究设立行业禁入制度,对有劣迹行为、特别是实施过违法犯罪行为的演艺人员在一定期限内禁止其从事影视拍摄;屡犯者,让其终身不得从事影视拍摄。尤其是一些“主旋律”的影片,要坚决禁止他们参演,以保证影片的严肃性和积极的社会影响。(11月5日中国新闻网)
来源:红网
作者:毕传国
编辑:夏熊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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