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讹人失败,道歉了之?

来源:红网 作者:朱少华 编辑:夏熊飞 2015-11-16 00:0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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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后再遇到这样的事,我还会出手相助。”昨天,新沂市民王女士语气坚定地表示,虽然自己好心帮忙,到头来反被诬指,一时的心凉过后,她依然不后悔当时的选择。“但吃一堑长一智,以后我就有经验了,做好事前先学会保护自己。”就在11月13日下午,开车接孩子放学的王女士,在遇到一辆三轮车翻车的时候,毫不犹豫地停车救助,结果被对方一口咬定是肇事者,多亏了车上的行车记录仪证明了清白。(11月15日《现代快报》)
  
  这样的故事在现实生活中已不知道演绎到多少季了,相同的故事情节,相同的卑鄙目的。但最后讹人者的如意算盘被摄像头或行车记录仪打破,于是,剧情出现逆转,讹人者“良心发现”了,再三向被讹者表示道歉,再接着,被讹者恢复了清白,并表示以后还会继续做好事。而讹人者道歉过后,也就拍拍屁股啥事也没有地走了。
  
  在这一事件中,很明显,开三轮车的妇女并不存在摔伤摔糊涂了,更不是事故现场混乱让其一下子转不过神来。而是一切清清楚楚,更有一位开车的司机替王女士仗义执言。但是这个妇女却仍然一口咬着王女士不放。也就是说这种诬陷和讹人的行为,完全是故意的,甚至是蓄意的。为了诬赖,不仅电话招来了亲友,更煞有介事的报警求助,但却没想到弄巧成拙,警察用行车记录仪还了王女士的清白。
  
  在真相没有显露前,妇女不仅血口喷人,咬住不放,态度更是极其的野蛮霸道。可以想到,假如没有行车记录仪这个铁证,王女士极绝不可能清白脱身的,甚至极有可能会被这个妇女讹得上天无路求地无门。妇女一口咬住王女士就是肇事者的这种行为,这实际上是以恶意诬陷为手段,以达到敲诈勒索别人钱财为目的一种违法犯罪行为,而且其行为已经完全实施,只不过是因为行车记录仪的出现让其失败了,
  
  如果道歉管用,还要警察干嘛?这虽然只是一句戏词,也不具备很强的逻辑性,但在这里却非常适合。妇女采用一种极其卑劣的手段侵犯别人的利益,而失败后就必须对自己的行为承担责任,受到惩处。岂能道歉两句拍拍屁股就走了?实际上,现在社会上之所以讹人事件时有发生,一些人甚至乐此不彼,就是看准了这是一条毫无风险的发财之路。讹人成功,就能够取之不尽用之不竭。而一旦失败,说两句“对不起”就能拍屁股走人。如此巨大的“便宜”难怪会有人趋之若鹜,争相效仿?
  
  文/朱少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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