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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卷失踪19年,找不着还是不想找?

来源:红网 作者:徐甫祥 编辑:田德政 2015-12-19 19:5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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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93年10月28日上午,山东省定陶县人张良山与张俊旗夫妇发生争吵后厮打,在厮打中,张良山扭住张俊旗左手致使其左手尺骨茎突断裂,经法医鉴定为轻伤。但这起刑事自诉案件,因案卷失踪导致该案二审从1996年一直拖延到了2015年。直到今年7月26日,经澎湃新闻报道此事后,定陶县人民法院次日下午3时许即找到该案卷宗。目前,该案已经审结。(12月19日澎湃新闻网)
  
  这是一起民间纠纷引发的刑事自诉案,案情简单明了,但其审理过程却并不那么“简单明了”:因对定陶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缓刑不满,加上认为2390.3元的赔偿金过低,原告提起上诉,中院发回重审。而当判决结果依然、原告再次提起上诉之际,案卷却“失踪”了,直到19年后的2015年才“重见天日”。
  
  这又是一起让人啧啧称奇的“失踪”:19年间,哪怕原告年年问,法院年年找,却总是“找不着”。即便在今年临近媒体曝光前的5月21日,面对原告律师启动二审程序的书面请求,定陶法院仍言“找不着”。但让人大跌眼镜的是,7月26日,澎湃新闻网曝光此事,次日下午3时许即找到该案卷宗,真真算是一件“奇事”。
  
  19年“找不着”的案卷,而今不到一天就找着,不能不让人感慨舆论的“威力”。从这个角度看,这宗案卷不是“失踪”,而是被人有意无意“放错”了对方。换个说法,不是定陶法院“找不着”,或是定陶法院“不愿找”。不然,19年“找不着”的案卷,何以能在一天之内“神奇”现身呢?
  
  那么,案卷“失踪”长达19年后的一朝现身,其“神奇”之处何在?通常,人们首先会怀疑法院内某些人与被告有利益关联,或沾亲、或熟识、或受贿。但笔者并不赞同无谓猜疑:在没有任何证据能够指向这类疑点的前提下,捕风捉影并不可取。不过,鉴于其失踪及现身过程太过“神奇”,有关部门不妨启动对相关责任人的调查程序,以消解人们心头之惑,却是大有必要。
  
  其实,从现有材料看,似不能排除案卷“突然失踪”19年后又“突然现身”的戏剧性变化与当事法官的“消极”态度有关:此案或许实在太小、太过简单,因而入不了某些法官的“法眼”。然而,在原告坚持之下,一审再审都不能结案,不免有些恼怒。于是,案卷干脆“找不着”,慢慢的,案子也就“石沉大海”了。若真如此,当事法官显然既公然违法,更失却了一个法律人起码的良知。
  
  就算就事论事,当事法官及相关人员的职业素养也让人不敢恭维:并非年代久远、而是处在审理过程中的案卷,竟然说不见就不见?如果说这点尚可以“特例”自辩,那么,在两次重审后的“判决书”中,都将被告人张俊旗的名字写成“张俊奇”,又当如何解释?如此重大失误,出现在间隔近5个月的两份“判决书”中,竟无人察觉,直至19年后的2015年,才在新的判决书中予以更正。
  
  此外,定陶法院相关领导亦难以卸责:尚未了结的案件有什么理由“酣睡”19年?漫长的19年间,法院领导何以对此案不闻不问?法院的案卷管理是无制度?还是有制度无监管?当年的主管法官退休时进行过离任审计么?尤其离奇的是,当年对此案卷“失踪”负有直接责任的书记员,不仅未受任何处分,反而官升副院长。不知这位曾造成案卷“失踪”19年、不但无过、反而有“功”的副院长,在不久的将来,又会让哪一宗案卷再度“失踪”?
  
  让人宽慰的是,在19年后的2015年11月30日,这起案子终于结案了。它得益于媒体的发力,更得益于法治的进步。不过,仅仅满足于结案似乎远远不够:案卷从“失踪”到“现身”的“谜底”在哪?,真相如何?让案卷“失踪’19年的责任人有无责任?如何处置?案件监管及卷宗管理有无漏洞?漏洞有多大?是否堵塞?这一切难道不应该对公众有个说法么?
  
  徐甫祥/文

来源:红网

作者:徐甫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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