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1日上午,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全面二孩”有望元旦施行。此前国家卫计委指导司负责人表示,“全面二孩”政策必须依法启动实施,修订后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施行之日,就是“全面二孩”政策正式实施之时。尽管新法落地在即,仍有一些问题悬置待决,比如社会抚养费的存废问题。近来,许多地方法院因此陷于尴尬的审案境地。(12月22日《21世纪经济报道》)
严格来说,在新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法施行之前,抢生的不符合之前计生法规的二孩,以及更早之前违规生育的,都应该缴纳社会抚养费。当然,法规是法规,社会抚养费如何征收完全可以人性化,可以象征性惩戒一下即可。在此之前,曾有的省份表示对于抢生的二孩,不再追究社会抚养费,赢得了公众的一致赞誉好评。但是,这一表态被认为是“不讲政治”,在相关部门的压力之下,该省又改弦更张,表示和全国保持一致。
我们决定全面放开二孩的目的,就是为了改善人口结构,促进经济的长期稳定增长。既然中央已经决定全面放开二孩,对于那些抢生的社会抚养费征收问题,完全可以人性化一些。在中央决定放开二孩后至今,生下来的毕竟只是少数,那点钱,收或者不收,对于国家来说经济意义并不大。恰恰,如果不再追缴社会抚养费,可以改善计生部门名声,利于计生部门转变工作职能,让国家的善政更好落实。至于更早之前各种原因出生,应该缴纳社会抚养费却未缴纳的,象征性予以惩戒即可。
在中央决定全面放开二孩之后,公安部已经专题研究过给无户籍人口户口登记问题。大部分没有户口的国民,是社会抚养费所致。不给超生小孩上户口,曾是计生工作得以推行的最重要筹码,如果超生小孩想要上户口,该家庭就只能去缴纳社会抚养费。显然,这样的逻辑是不合理也合法的。让每个国民生来就有户口,得到国家法律和各项保障、福利的荫庇,理所应当。种种迹象看,公安部门有意为所有黑户人口上户籍。这意味着,过去超生罚款与户口登记捆绑的历史已经过去。
公安部门都在积极响应全面二孩政策,努力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主管人口生育的计生部门更不应该视而不见。全面放开二孩,是善政,是公众多年的殷切期待。与之相对应的,社会抚养费,从一开始就令公众感到厌恶。顺应公众的期待,实际上没有什么难的。如果非说难,对于相关部门来说,不就是舍不得那点钱吗?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公众的二孩生育意愿实际下降了很多。未来,如何鼓励更多的家庭生二孩,反倒成为了计生工作的大事。中国人口红利已经在下降,保持人口的稳定,是保证中国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必须,绝不能因为少部分人的特殊利益,耽误整个民族和国家的前途——那点社会抚养费算什么,切不可让公众寒心。
文/银玉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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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红网
作者:银玉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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