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官碑”,并非李某独创,古往今来皆而有之,表达形式多种多样,除了立碑、还有送匾、甚至写对联。与之相对的是“廉石”,在现代社会的表现形式多为锦旗、感谢信等等。可见,自古以来百姓都是敬爱清官、憎恨贪官的,社会大众都希望官场能形成以廉为美、以贪为丑的新风尚。
当然,李某为当地村官树立“贪官碑”也不能说明村官就为贪官。因为一名贪官的认定,除了群众的认知,更需要的是组织的取证调查,在组织的最终定论没出来之前,万不可乱加定论。但是,从李某的“贪官碑”上只能看出地点,并未指名道姓。那么,在此“贪官碑”一出就急不可耐将其砸毁的人必定难以洗脱掩人耳目、欲盖弥彰的嫌疑。因为,真正的贪官一般都像惊弓之鸟,一有风吹草动就坐立不安、芒刺在背,自然而然就会心虚不已、对号入座了。
再者,李某对征地补偿不满的问题从2012年就已开始,与村委会产生较大分歧后不断向上级部门反映该村干部破坏耕地、偷税漏税等问题。不排除李某有借题发挥的嫌疑,但是李某也有可能是在维护自身利益,为自己争取合法权益。因为征地拆迁本身就是贪腐频发的高危领域,拆迁一线的村组干部更容易监守自盗。
而李某反映了这么长时间,去年5月沈丘县纪委才成立专案组进行调查。去年11月中纪委拿下2虎仅用3天时间,而查处一个小小村官从接到举报到立案调查耗时3年还未定案,难不成真如坊间所传“打死老虎易如反掌、捏死苍蝇却难于登天?”显然,这一现象是不正常的。因此,不免让人怀疑商丘县纪委有惩治腐败不力、组织部门有监管干部不到位的嫌疑了,不然宣传部门也会用李某的“别有用心”来欲盖弥彰了。
一块小小的“贪官碑”确实值得反思。虽说从心理学的角度讲,人都有“尊重的需要”,每一个人都追求表扬、避免被批评。但是,作为为官从政者就需要有不一样的气度、胸襟和政治觉悟。面对批评应该反思自我、快速整改、回应群众,切不可大动肝火甚至愤怒相向,否则只会造成官民矛盾更加激烈、鱼水关系更不可能实现。
文/龚静
来源:红网
作者:龚静
编辑:夏熊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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