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有了第二次再报案”戳中社会痛点

来源:红网 作者:李忠卿 编辑:刘艳秋 2016-01-15 00:02:33
时刻新闻
—分享—
  24岁的妻子在新年伊始选择服毒自杀,留下了4个孩子,最大的刚满3岁,还有一个1岁半的儿子和5个月大的一对双胞胎儿子。彬县男子乔某称,妻子之前曾自称遭遇同村一男子强暴,而警方对此的反应是“有了第二次你再报案”。目前,嫌疑人已被彬县警方刑拘。(1月14日《华商报》)
  
  “有困难找警察”,这是一则警方的宣传标语,老百姓对此早已耳熟能详、家喻户晓,由于警察肩负着刑事执法、治安管理、交通管理、服务群众四大职能,只要遭遇不平事、闹心事,都可以通过报警、求助等方式加以解决,因而被视为老百姓的保护神。
  
  然而,并非所有的警察都那么专业与敬业,发生在陕西彬县的这一幕,让我们很无奈、很无助、很受伤,一句“有了第二次再报案”出自警察之口,令世人感到震惊与不解。村民受到不法侵害,希望主持正义的警察立案调查,对嫌疑人采取必要的强制措施,这是办案的法定程序。可是,彬县警方只是简单地做了笔录,没有采取令当事人满意且感到安全的任何措施,没有证据,可以到现场采集,也可以传讯犯罪嫌疑人,因为某些证据并非垂手可得、信手拈来的,需要警察寻找蛛丝马迹,精心破案,否则还要警察干什么呢?
  
  现在,少数警察养成了一种坏习惯,不死人不重视、不出警,换言之要么有人被杀了,被当成大案要案,立即进行出警处置,要么报案人自杀了,警方才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慑于民意对案件重新进行定位与处理。发生在彬县的显然是后一种。受害人已经被强奸了一次,又遭到了警方的二次伤害,虽然只是言语上的伤害,但其后果并不亚于犯罪嫌疑人,乔某妻子的肉体受到了折磨,这次却是精神上的摧残,这让受害人情何以堪?怎能不感到绝望?
  
  “有了第二次再报案”戳中的是社会痛点,更是民生之殇,使得警方的正义形象受到了严重损毁,因此,当地警方必须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不能再护犊子了,除了对犯罪嫌疑人绳之以法外,还应从严治警,查办某些失职渎职的警察,给自杀村民及其家属一个交代,给全社会一个公正的处理结果,这次不能再让我们失望了。
  
  文/李忠卿

来源:红网

作者:李忠卿

编辑:刘艳秋

本文为红辣椒评论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本文链接:https://hlj.rednet.cn/c/2016/01/15/3888386.htm

阅读下一篇

返回红网首页 返回红辣椒评论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