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发后,面对社会舆论的质疑,当地公安局宣传部是这样回应的,据拆迁工作人员反映,系路东村拆迁工作人员在邹某夫妇房屋外烤火取暖时引发火灾。起火房间均为拆迁房,房屋住户基本已经搬离,无人居住。而拆迁公司工作人员对邹先生报警有人纵火的情况予以否认。起火后,消防人员及时赶到,没有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对于这个解释,估计很多民众都会表示“呵呵”。无论真相如何,从目前的情况来看,有以下几点是肯定的:一是此火是拆迁人员在邹先生屋外“烤火”引发的,二是邹先生在没有和拆迁方达成协议的前提下房子被拆了,三是消防官兵确实到了现场进行营救,说明围困邹先生夫妇的火并不小,还导致有人出现暂时性昏迷。
这仅仅是警方在进行调查问询时的笔录,但能否成为此事件的最后定性?当然,估计又得看社会舆论的反应程度了。但常识告诉我们,虽然此楼房被定为拆迁房,在居民未完全达成赔偿共识、未搬迁的前提下,拆迁人员强行进入,又是否合法?
目前来看,确实没有造成人员伤亡,楼房其他住户基本已经搬离,这是不幸中的万幸。但回头看看,近期发生的因强拆出现的人命案还少吗?为何国家三申五令的拆迁法就得不到落实,难道非得等到闹出人命,才会引起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才会进行追查问责?更让人感觉迷惑的是,就在警方现场询问笔录时,业主的房子居然被强拆了,这种掩耳盗铃的做法,又如何掩盖得住拆迁人员“烤火”背后的真实意图。
依法治国,文明拆迁不能只是一句口号,城市要发展,但必须是在惠民、利民的前提下进行建设,而不是野蛮的强拆或“强取豪夺”式站在民众的对立面,否则这样的城建又何来的幸福指数可言?
所以,当地有关部门面对这种“烤火式”强拆,不能总沉浸在“你信不信,反正我信的”的自欺欺人式神回复里,应该以此来审视自己哪些事项需要改进,哪些失误需要纠正,要查找背后深层次的问题,给民众、社会舆论一个满意的说法。
文/谢晓刚
来源:红网
作者:谢晓刚
编辑:夏熊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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