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见义勇为该不该接受酬谢金

来源:红网 作者:曾德凤 编辑:刘艳秋 2016-01-19 00:10:46
时刻新闻
—分享—
  不久前,上海商人吴坚在长沙乘坐135路公交车前往火车站途中,突发心脏病。司机等将其护送到附近医院,并帮忙办理住院手续。吴坚经过抢救脱离危险。司机婉拒了1万元酬谢金。
  
  笔者揣摩,见义勇为的司机婉拒酬谢金,可能出于如下两种考虑:一是他的道德水准较高,认为见义勇为对他来说乃天经地义的,他从中得到了极大的快乐,不愿再接受酬谢金。二是他本想接受酬谢金,但怕别人说他见义勇为另有所图,动机不纯,反而坏了他的名声,因之不敢接受。
  
  从媒体对这类事件的报道分析,便可以看出社会对见义勇为该不该接受酬谢金的态度来。作为一个资深媒体人,本人接触的媒体形形色色,不会太孤陋寡闻。我发觉,报道见义勇为的新闻层出不穷,但在报道中报道接受了酬谢金的,几乎为零。其实,接受酬谢金者,不可能为零,很可能是这种细节,被编辑记者和谐掉了。在编辑记者们看来,不接受酬谢金的见义勇为者,很明显比接受酬谢金的见义勇为者,更值得报道。后者的境界低了太多,报道价值大打折扣,要报道也最好隐去这一细节。估计读者朋友粗粗一想,也会与编辑记者有同感的。笔者在没有深入思考前,也有同感。不过,在深入地思考之后,得出的结论便大不相同了。
  
  怎么说呢?我们看一种社会现象,会有多种角度,但千角度万角度,是否有利于社会,则是一个高瞻远瞩的角度。报道见义勇为不接受酬谢金,虽然很有道德高度,但受正面影响的,始终是那些有较高道德水准的人,对道德水准一般或低一点的人,正面影响不大,甚至可能产生副作用。有人私下里可能想,精神鼓励,那是虚家伙,一点实际好处也不赞成得,没好处,那还有什么做头。而见义勇为接受酬谢金的报道便不同了,不但能激励有较高道德水准的人见义勇为,而且,也能激励更多的道德水准一般的人加入到见义勇为的行列中来,甚至一些道德水准低一点的人,也有可能在精神和物资的双重奖励之下,而投入见义勇为的行列中来。
  
  这里有一个古代的例子,很说明问题。孔子的学生子路救了一个落水的人,这个人为表示感谢,送给他一头牛。子路把牛收下了。有人说三道四,责备子路做好事接受回报,不是君子所为。孔子却高兴地对子路说:“子路你做得对。像你这样做的人多了,今后鲁国人中抢救落水者的事一定会多起来。”冯梦龙在评价孔子这一作派时,赞扬了孔子能从一种行为对天下的利弊的高度来作出判断。精神导师,就是不同凡响。
  
  从以上的分析可知,见义勇为接受酬谢金,对盛行见义勇为的社会风气,好处大大的。见义勇为该不该接受酬谢金?回答斩钉截铁:“该!”那么,作为媒体,为使社会见义勇为的风气更盛,对见义勇为接受酬谢金的事儿,不但不应该避讳,而且,应该理直气壮大张旗鼓地报道。倒是见义勇为不接受酬谢金的报道,最好和谐一下,如隐去不接受酬谢金的细节,至少不要渲染不接受酬谢金的细节,以避免可能带来的副作用。
  
  报道见义勇为者接受酬谢金的新闻,也暗示见义勇为的对象,主动给予见义勇为者适当的酬谢金,也是对见义勇为者的尊重,是一种值得提倡的感恩行为。平心而论,相对于生命的极端宝贵,一点酬谢金,微不足道,绝大部分被救者(或家属),对主动给予酬谢金,应该是能欣然接受的。
  
  这里必须强调一下的是,见义勇为的酬谢金,应该是被救者主动给予的。如果索要酬谢金,其行为就不值得赞扬了。如果没有酬谢金便见死不救,那更是缺乏善心的行为,应该谴责了!
  
  文/曾德凤

来源:红网

作者:曾德凤

编辑:刘艳秋

本文为红辣椒评论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本文链接:https://hlj.rednet.cn/c/2016/01/19/3891027.htm

阅读下一篇

返回红网首页 返回红辣椒评论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