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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控礼制奢应先让干部脱离“苦海”

来源:红网 作者:卞广春 编辑:夏熊飞 2016-01-27 00:0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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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近,四川省凉山州金阳县出台了《金阳县人民政府关于遏制婚丧事宜高额礼金和铺张浪费之风的实施细则(试行)》文件,以10条刚性规定遏制婚丧高额礼金和铺张浪费之风,比如:婚嫁礼金总额不超过6万元;婚嫁中送亲接亲车辆不得超过6辆;丧葬活动中亲属一方奔丧车辆不得超过5辆……包括普通群众都得遵照执行。(1月25日《成都商报》)
  
  金阳县出台的实施细则,有两大特点:一是细,如规定了婚丧活动中宰杀牲畜的数量、礼金总额,规定了婚嫁中送亲接亲车辆不得超过6辆,丧葬活动奔丧车辆不得超过5辆;二是严,以往都是倡导性规范,此次的实施细则,对违规的党员干部,实行“一票否决”制,对违规的村民将取消享受一系列惠民政策。细化后的实施细则,便于干部群众遵照执行;有章必循,违章必究之严,是确保实施细则达到目的。一细一严,反映了政府控礼制奢的决心。
  
  据悉,金阳婚嫁相互赠与高额礼金和婚丧办理铺张浪费问题,让当地民众不堪重负。金阳单位干部职工每年用于宴请活动的开支平均约为4000~10000元,有的家庭年均随礼金额高达2万~3万元,少数甚至高达5万~6万元;乡村群众开支约为2000~5000元。以前,一次结婚办下来花费少则几万元,多则十余万甚至几十万元,一次丧事多则十余万,有的甚至杀几十甚至上百头牛,既浪费,也影响社会风气。对婚丧如此铺张浪费,政府出手有理。
  
  可实施细则对群众做法的治理,有点偏也比较难。群众在婚丧喜事中铺张浪费,是一种消费倾向,客观上会影响群众的生产生活,但群众的钱群众花,群众花多花少完全出于自愿,即使迫不得已,政府部门也不应取消群众应享受的惠民政策。群众任意消费,是消费观念上的问题,需要慢慢做工作;群众享受的政策性补贴,是国家政策的体现,不是地方政府的恩赐。政府以此限制群众消费,会影响政策性补贴的原则性,很可能是不恰当不合法的。
  
  对铺张浪费的群众可以软一些,对铺张浪费的干部却要硬起来。根据《公务员法》、《纪律处分条例》等廉洁自律规定,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中,党员干部不得借机敛财或者有其他侵犯国家、集体和人民利益的行为,党员干部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的,应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直至开除党籍。金阳许多干部深受宴请活动之害,政府出台的实施细则,应成为干部带头遵照执行的标尺,也应成为干部谢绝吃请的理由。
  
  出台实施细则的用心可以理解,实施这一细则,做到有所为有所不为,干部不一视同仁,是行政智慧。政府部门从出台细则到达到目的,会有一个过程,对尚不能理解、接受实施细则的群众应保持克制,宽容但不纵容;对违反规定搞铺张浪费的党员干部,须有必要的提醒、关注、处理。其出发点是让党员干部脱离铺张浪费的“苦海”,实际上是要求党员干部带动和影响群众,进而提倡并逐渐形成适当消费、量入为出的消费民风。
  
  文/卞广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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