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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放式街区需开放式治理

来源:红网 作者:毕舸 编辑:刘艳秋 2016-02-23 00:1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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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下简称《意见》)近日印发,这是时隔37年重启的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的配套文件,勾画了“十三五”乃至更长时间中国城市发展的“路线图”。意见提出,原则上不再建设封闭住宅小区,已建成的住宅小区和单位大院要逐步打开,实现内部道路公共化,解决交通路网布局问题。(2月22日《新京报》)
  
  街区管理的理想很美好,但构建在开放式基础上的街区模式,最需要的是一种开放式治理,尤其是强化居民自治的意识与行动。
  
  在当下的城市形态中,封闭式小区虽然带来了一定程度的安全,但同时也存在着陌生人社会的诸多弊端。邻里之间老死不相往来,整个小区的管理完全依托于市场化的物业管理公司,而业委会作为小区自治组织推进缓慢。
  
  这使得业主的物权意识被局限于相当狭窄的范围。但凡触及到迫切需求之处,比如公共停车位的收费,物业管理收费等,业主就表现出较为强烈的维权意识。而在相对需求不那么紧迫的地方,业主们则有自动放弃权利之嫌。比如,不少小区的业主对于业委会组建和日常运转,参与热情低,只希望搭收益便车而不愿承担义务,导致业委会徒有其表。
  
  在小区公共安全上也是如此。有多少业主真正关注过小区的日常安全管理?切实履行刷卡进门的基本义务?而只是单方面要求物业公司加强管理?邻里之间有多少相互关注与帮忙?这种碎片化的状态,其实不利于真正的小区自治。
  
  开放式街区必然会倒逼一种开放式治理。面对可供“陌生人”出入的小区,仅仅依靠物业公司已经无济于事,业委会必须承担更多的公共管理责任。比如,和物业公司协同规划小区道路的通行管理,要求通行车辆接受相应规则,比如车速设定为多少,不得无故占道等等。而实现“人车分离”管理的小区,恐怕要专门辟出相关通道供外来车辆通行,同时确保小区业主的人身安全。
  
  同时,开放式小区等于放弃了以往的“凭卡入门”模式,面对更为复杂的公共安全管理挑战。小区业委会同样要广泛征询业主意见,建立新型的安全防范举措。比如在每栋楼门口增设刷卡进入功能,加强由业主资源参与的管理小队日常巡视力度,邻里之间要建立更多的沟通和交流,一旦遇到突发状况可以相互救助。
  
  总之,开放式街区需要的是开放式治理,尤其是居民的自治水平提升。以小区业委会为基础单元,逐步形成大街区之间的自治资源共享。
  
  其实,居民自治是成熟有效的社区自我管理模式,在世界上许多国家通行。中国迟早会走同样的发展道路,而不是不断地建立无形和有形的围墙,把城市分割成一个个孤岛。“风能进,雨能进,陌生的客人也能进”,让每个人通过更紧密的自治,获得更多的公共资源,同时打破陌生人社会带来的重重壁垒,每个人成为街区的主人,关注街区的各种变化,从而建立更明晰的权利和责任对等意识,才是开放式街区带给所有人的收益。
  
  当然,政府大院率先开放,先试行一段时期,然后再推广到整个社会,也是开放式社会建设的应有表率,也可以部分消除民众对此的疑惑与担忧,让大家看到:政府大院开放常态化,也没有带来什么问题,那么小区道路和其他公共资源开放,也就在情理之中了。
  
  文/毕舸

来源:红网

作者:毕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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