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中央提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要求以来,一些人带着做减法的心态,盲目认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就是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当然,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确实需要对过剩产能进行压缩,对僵尸企业进行清理,对过高的库存和杠杆等进行整治和调节。但这一切并不是是一味地做减法。
以产能为例,对那些无效、低端的产能,毫无疑问应当压减。可压减的方法却有很多。有的产能,在国内是过剩,甚至技术、工艺等都相对落后,而在其他发展中国家,则可能有一定市场需求。在这样的情况下,如果能够通过产能转移,把过剩的产能转到其他国家,不仅对这些国家有所帮助,也能使已经形成的产能得到合理利用。
再如清理僵尸企业,如果只是机械地关停,就不可避免地会出现人员下岗等现象。但如果换一种思路,将企业有用的技术、装备和人才等集中起来,进行产业结构调整与转型,引进新的技术和工艺,那么,清理僵尸企业就可能变成促进企业转型,反而会增加人员就业和新的有效供给。
对中国来说,供给侧确实存在很多问题,尤其是有效供给不足,供给的质量也不高。这也从另一个侧面告诉我们,需求侧的需求并不是目前所反映的这样。只是供给侧的质量和效率不高,导致了需求侧的需求得到不到释放。反过来,如果能够在对供给侧进行结构性改革时,坚持有加有减的原则,该压的压、该转的转、该加的加,那么供给与需求的关系就会更加协调,需求侧的需求动能就能得到充分释放。一旦需求侧的需求释放了,对供给侧的改革压力就能大大缓解。
也正因为如此,习总书记提出在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中,必须“加法”、“减法”一起做,非常重要而且及时,这是下一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的基本指导原则。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只有在加减法一起做的情况下,才能取得最大效能和最高效率,以便在最短的时间内完成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各项任务,更快地协调好社会总供给与社会总需求的关系。(中国经济网专栏作者谭浩俊)
来源:中国经济网
作者:谭浩俊
编辑:夏熊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