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的消费方式多种多样,“预付消费”作为其中的一种方式让消费者青睐有加。然而,预付消费并不是十全十美,它优惠方便之时,也带来了一定的消费风险——“烂尾”。正如吴小姐遇到的情况:消费的店“垮”了,老板跑了,自己的利益却被套牢了。
一个楼盘的烂尾,往往购房者会将矛头直接对准开发商,消费者在预付式消费“烂尾”后也将最终的祸首直指经营者。然而导致预付消费“烂尾”的根因却不仅在经营者上。一份《预付式消费法律问题研究调查报告》中,主要将其归咎为三个层面:一是经营者。其发放会员卡的资格问题以及诚信经营问题;二是消费者。盲目冲动消费和欠缺自我保护意识;最后是管理层面上,我国在预付式消费的专门法律还属空白,即使是1993年颁布的《消费权益保护法》、1998年颁布的《会员卡管理试行办法》加上1999年颁布的《合同法》都不能在“烂尾”后完全解决预付式消费中的纠纷。
预付式消费的“烂尾”局面尴尬,当我们觉得被经营者“坑”了后,一部分顾客并不会像吴小姐这般“大动干戈”,闹至法庭,有些人就当做吃了个哑巴亏,不了了之。当然,任何一个消费者都不会想让自己的利益随着“烂尾”而付之东流,所以笔者认为消费者应该做好预防工作,别让“烂尾”的灾难防不胜防。预防的第一步便是了解店家,“知己知彼百战百胜”,选择一家信得过的店进行消费;第二步是在办理会员卡的过程中,仔细阅读合同,警惕那些看似对顾客百利无害实则却是“霸王条款”的约定。最重要的是在办理卡后要保留收据发票,以备不时之需。
预付式消费是这个时代的产物,如今的它不仅可以通过办会员卡的方式来实现,也能通过团购、微信、支付宝这类虚拟的交易平台实现。方式更新了,并不意味着预付消费“烂尾”的可能性就降低了,时刻保持着预防心理,才能让我们切实感受到这个世界的美好。
文/罗玉维
来源:红网
作者:罗玉维
编辑:夏熊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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