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天价虾”“天价鱼”之后,“天价茶”来袭,再一次让人见证了天价商品超乎想象的杀伤力。天价商品不可怕,可怕在于天价商品背后的操盘手。天价茶的发生,向来不是商家一个人在作恶,自然离不开“托”的影子。天价商品打杀不尽,除了市场从业者唯利是图的本性,也暴露出监管不到位的薄弱。监管不到位,天价满天飞的问题,着实让人感叹天价商品真的是打不死的“小强”!
“天价茶”事件,让人看到商家精心布置的骗局:先是让你成为好心人,接着请你吃饭。好人就这样“随君入瓮”了。商人的狡诈逻辑就是,不管是直线手段,还是迂回救国,只要赚到钱,就是王道。在这次天价茶风波中,甚至演变为“抢到钱”。两名日本人手中仅有的1000元被强行抢走,这样的经营行为,与抢劫已别无二致。
“天价茶”的发生,又恰巧遇到的是日本学生。消费者异国身份,虽然有些特殊,但作为商家和消费者这一对等关系,也是一视同仁。不管你是何国人,只要进入我“托”的魔爪,照坑不误。而作为市场监管部门,不管你是不是外国人,作为消费者也应一视同仁,同等保护其权益,只不过程序上会有些特殊。
“天价茶”风波,相关方面至少有三个方面的监管失职,其一,商业主体涉嫌滥用他人豫园茶楼名称,虽只是在墙面上贴出豫园茶楼,也有诱导之嫌。其二,令人厌恶的“托”无处不在,坑蒙消费者不择手段。其三,价格标注不明存价格欺诈。一口茶48元,还是一壶茶是48元,标注不清,受影响的是消费者的知情权和财产权。“天价虾”如此,“天价茶”也是如此。当这三个环节连环发生作用时,消费者只能陷入被宰的境地。
经营与消费,向来是一种利益博弈。不管是在“天价鱼”“天价虾”,还是在“天价茶”风波中,消费者也不是吃素的。在消费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日强的今天,不被坑已然成为消费者的自我警觉,报警是遭遇消费陷阱时最好的选择。
但是,报警处理只是退而求其次的中下策。不管从哪个方面看,作为消费者的两位日本游客,其权益在此次消费中都已经被侵害。作为监管部门,其监管职责显然没有尽到位。虽然事后,包括公安等部门的及时介入,日本消费者被坑的钱被退回,但事件所暴露出的“坑你没商量”,以及市场生态、监管常态依然让人回味。
“天价茶”的发生,再一次告诫职能部门和公众,任何市场行为,从不会自觉蹲守在法律规则的笼子里,只要有漏洞,就会和公权力一样,蠢蠢欲动,甚至直接侵害相对人的权益。不撞南墙不死心,这是执著者的决心。在市场环境里也适用一些营业者。只有多设几道南墙,让那些“托”们,还有那些直接经营者们,有更多的违法阻力。当然,还要多留几把撒手锏,不要等着经营者把钱骗到手了,侵害了消费者权益的时候,才祭起砍杀奸商的刀。那样的话,监管的被动性、失查的严重性就更加暴露无遗了。
文/张立
来源:红网
作者:张立
编辑:刘艳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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