称夫妻双方多次发生争吵并遭妻子李女士家暴,北京市门头沟的张先生来到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近日,门头沟法院发出保护令,裁定要求李女士停止家暴并且不再骚扰张先生,如果李女士不遵守保护令,重则将被追究刑事责任。据了解,这也是北京市内法院首次向男性当事人发出家暴保护令。(12月4日《北京青年报》)
在许多人的潜在意识和观念里,其实是一直把家暴当作男人欺负女人或者大人殴打孩子的代名词。仿佛一提起家庭暴力,那么受害者便一定会是妇女或孩子所代表的“弱势群体”,而施暴者则一定会是性格粗鲁、体格健壮的男人。
事实真的如此吗?女人就不会欺负男人,就不会把自己的男人骂得体无完肤或者打得鼻青脸肿?其实,男人“被家暴”的现象在现实中也真的不在少数,要不然“妻管严”这个词汇是怎么创造出来的?又有多少男人像张先生这样,整天提心吊胆地生活在一只蛮横无理,动辄张嘴咬人的“母老虎”身边?只不过,更多的男人被骂、被打后怕丢面子而不好意思说出来,更不好意思寻求法律援助罢了。
就像许多遭受家暴的女性不肯自揭“家丑”,不愿意张扬出来一样,也有男人为了避免家庭解体以及确保孩子能够拥有一个完整的家,即便是受了莫大委屈,也不得不选择隐忍。若非像张先生这样,实在是难以忍受妻子的无理谩骂与野蛮殴打了,笔者相信,他还会继续忍耐下去,更不会到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男女平等在家庭当中的真正意义绝不仅仅是男人不准欺负女人。因为女人若一旦在家庭里飞扬跋扈起来,其实男人的日子也和那些频遭家暴的女人一样极不好过。
所以,在笔者看来,北京市门头沟法院首次为男性当事人发出家暴保护令,具有很强的标本及典型示范意义,并且,这也是反家庭暴力过程中的必然产物。
文/乔木
来源:红网
作者:乔木
编辑:林旻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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