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则“郑州城管把梯子抽走造成一广告牌安装工坠亡”视频引发关注。1月26日,郑州航空港区综合执法局回应称,经调查,当日广告牌安装属违规施工,执法人员将施工使用的三轮车和梯子暂扣,后一名施工人员从楼顶部顺着绳子向下滑时不慎坠落,后经抢救无效死亡。初步处理决定,对几位执法人员免职、停职处理,同时,相关人员正在配合警方的调查。(1月27日《新京报》)
城管叫停违规施工本无可厚非,但如此“干脆利索”抽走施工作业梯,把施工人员晾在半空的行为却令人憎恶。可想而知,如果不是城管如此决绝,直接抽走了施工人员从楼顶返回地面的“生命通道”,就绝不会发生这场悲剧。
去年11月15日,郑州市曾发布公告,就《郑州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办法(征求意见稿)》广泛征求市民意见建议,当时被大众普遍认为这是郑州在城管执法方面的一次深改革,让城管再也不用“借法执法”,而将是有法可依。其中第三条明确写到,“城市综合执法应当遵循以人为本、依法治理、源头治理、权责一致、协调创新的原则,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可见,以人为本始终是摆在执法的首要位置。
但是,对比文件规定与现实执法,明显感到规定落实上的缺失。城管不可能不知道抽走梯子的后果,但他们仍然不顾高空作业存在的风险隐患,将施工作业梯抽走,显然就是视施工人员生命安全如同儿戏。他们这种行为,实在很难看出几分“以人为本”理念。
事实上,城管这种执法作风并不鲜见,不管是砸人西瓜、还是踩人大枣,甚至直接对小贩棍棒相加的行为都算不得孤例。虽然笔者始终相信,能够坚持文明执法的城管肯定更多,但一而再、再而三地看到一些负面新闻出现,还是令人感到愤怒。
其实,在《郑州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办法(征求意见稿)》中,对报道中的违规施工行为有明确处罚条款,“对违反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有关规定悬挂、张贴、涂写、刻画宣传品的,经责令改正仍拒不改正的,城市综合执法部门可以通过宣传品中的通讯号码对当事人实施语音提示,要求当事人在规定期限内接受处理。”那么,城管抽走作业梯算不算违规,恐怕大家心中自有考量。
有一点必须明确,执法部门手中的“权”,说到底是党和人民赋予的,是为了更好规范社会秩序,维护更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但是,如果这种权力成了个别人“任性”的倚仗,把执法当成儿戏,不管不顾现实条件,只想最快解决问题,那恐怕只会欲速则不达,反而令事情变得更加糟糕。
不否认,近年来执法部门在转变作风、文明执法上取得了很大进步,但是对比全面依法治国要求,对比人民期待,仍有很大差距。如果执法人员不能彻底扭转自己是“管理者”的固有观念,不能当好群众的“服务员”,类似的执法问题仍会发生。希望此次事件能真正给执法部门敲响警钟,多一点换位思考,多一点柔性执法。
文/陆仁忠
来源:红网
作者:陆仁忠
编辑:夏熊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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