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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官”岂能作为吃拿卡要的借口

来源:红网 作者:汪东旭 编辑:夏熊飞 2018-03-05 00:06:01
时刻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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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两则事件被曝光,受到群众广泛关注:一个是中央党校原教授罗志先严重违反廉洁纪律,却以不属于国家工作人员为由上诉,妄图躲避处罚;另一个则是浙江温州某村原村委会主任李某,因在土地征用中索要好处费被检方起诉,但其始终以不是国家工作人员为借口寻求辩解。

  不可否认,现实生活中确实有个别人,从身份上看,并不是国家工作人员,即使他们履行了一些机关人员的职责、涉及公权力的运行、关乎到人民利益的维护,也时常以身份问题回避应尽的职责和履行的义务。这显然是一种“双标”的思想认知,更是一种自欺欺人的行为作风,其本质是混淆权利与义务之间的关系,既想拥有权利,又不想承担天然的责任和义务,以此逃脱党纪国法的惩戒。

  就如上文提到的两则事件。党校教授、村主任,虽然从身份上看,并不属于严格意义上的行政机关人员,但其代表的是政府的形象、从事的是与公权力有关的工作、涉及的是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就应该严格遵守廉洁自律的起码规定。以不是国家工作人员为由“吃拿卡要”,违反廉洁自律纪律。表面看,这样的借口是存了蒙混过关的心思,本质上,还是思想认知与行为作风上出了问题。

  世界上没有只享受权利不履行义务的“好事”。就拿许多单位的聘用人员来说。一些单位出于繁重的工作考虑,按规定聘用了“临时工”,这对于更好地开展工作和为民服务,的确有积极意义。但在一些新闻中也时常发现,涉事单位总以“临时工”为挡箭牌,企图回避公众的质疑和上级的追责。如此借口,以上文提及的两则案例有何区别?这样的回避,必然会遭致群众和舆论的质疑,更是相关部门缺乏责任担当、坦荡胸怀的体现。

  身份问题不是推脱责任的万能借口。无论是不是正式的国家工作人员,都有天然的义务维护党和政府的形象,都必然要遵守岗位所需的一切规章条例、制度规范、法律法规。尤其随着转变政府职能、深化简政放权的放改服改革的更加深入,越来越多面向公众的政府职能都可能推向社会,由一些企业组织、公共服务单位承担。那时候,无论承担职责的是不是国家工作人员,只要涉及到公共权力的运行、人民利益的维护,都应该接受党纪国法的检验和人民群众的监督。

  因此,相关工作人员要自觉摒弃错误的思想认知和行为作风,维护行业整体形象,切实做到干净做事、廉洁履职;相关部门也要加强思想教育和队伍管理,积极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尤其是第一种形态,确保全体工作人员干事担当、务实作为,不断为实现人民群众的美好生活需要凝聚力量。

  文/汪东旭

来源:红网

作者:汪东旭

编辑:夏熊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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