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一个和尚挑水喝,两个和尚抬水喝,三个和尚没水喝”,如果一个集体缺乏团队精神,缺乏合作意识,没有合理分工,没有责任到人的话,不仅难以取得成功,反而还会影响到每个人的利益。
所以给每个成员合理分工十分必要,既有利于提高团队、集体或者部门的工作效率,还能够发挥出每个成员的主观能动性,定岗定责,更好为团队工作。但分工并不意味着分家,意味着工作就有了分内分外之别。
然而,在现实生活中,我们有些干部则把工作的“分内分外”界线画得异常清晰,总不干“分外之事”,或是总认为群众反映的问题不是“分内之事”,拖诿扯皮,让群众的希望一次又一次落空。很重要的一个原因就是这些干部的服务意识不够、担当精神欠缺。
随着全面从严治党纵深发展,追责问责成为常态,虽然一些干部“责任意识”显著增强,但“使命担当”仍有待提高。一些干部做事畏首畏尾、瞻前顾后,错误认为工作中还是少干活比较好,担心做得越多,错越多,一旦出了问题,吃不了兜着走,得不偿失。正是这种怕做事、怕犯事,患得患失的心理,导致了很多群众问题至今依然久拖未决,让群众仍有“推绕拖”“事难办”的感慨。
责任重于泰山,使命在于担当。有多大担当才能干多大事业,尽多大责任才会有多大成就。作为干部,就要实实在在为民办事,始终坚持群众的利益高于一切,坚持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坚持为人民服务不分“分内分外”,坚持只要是群众需要办的事都是“分内之事”。急群众之所急,化群众之所难,为群众多搭一把手,为群众多走一步路,积极主动为老百姓解决困难、化解矛盾才是正确做法。
文/马玮炜
来源:红网
作者:马玮炜
编辑:夏熊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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