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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再让“政府拖账”伤了民心

来源:红网 作者:何浩民 编辑:田德政 2018-07-05 21:4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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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3年,陕西省淳化县委办公室将欠附近一水暖店的4121元欠款以挂账的形式移交给核算中心,并给了店老板柯女士一张盖有县委办公室公章的对账单。15年过去了,柯女士多番讨要无果。经媒体6月29日报道后,柯女士已领到欠款。(7月4日《华商报》)

  有句话说得好,你若不想做,总会找到借口;你若想做,总会找到方法。4121元欠款对于一个机关单位来说真心不算多,难道就想不出偿还的办法了吗?以至于一拖就是15年,究竟是没钱“无奈”,还是有意“无赖”,让人不得而知。

  对于机关单位拖账现象,与其说是“无力承担”“无钱偿还”“无法解决”,不如说是有关责任领导的“不敢担当”“不愿作为”“无心办事”,缺乏解决问题的诚意和决心,没有为民服务的责任心和使命感,是一种典型的不作为行为。

  现实中,由于工作需要,无论是基层政府还是各级党政部门,都会与其他单位或个人产生经济来往和债务行为,这也是一种正常现象,机关单位欠账并不可怕,可怕的是个别地方不把普通老百姓的“账”放在心上,以至于一拖再拖,既伤了民心,更抹黑了机关单位形象,导致公信力受损。

  众所周知,党和政府的公信力是靠不拿群众一针一线赢得的,然而一笔笔久拖不还账目,却在无限透支党的公信力。作为当地官员,本该为民解忧、造福于民,却无视道德和法律,对老百姓的欠账久拖不还,无形之中就会让公众产生“拿权力耍流氓”的感觉,只会让老百姓伤财又伤心。

  需要指出的是,对于任何一个国家、任何一个政府来说,民心从来都是“千金难买”的,最后即使欠款还清,也无法挽回被伤了的民心,受损失的终究还是自己。

  针对政府机关“拖账”现象,光是督促欠款单位尽快还钱还不够,对于一些久拖不还,甚至恶意拖欠者必须进行严肃追责,以问责措施为其拖账行为“买单”。同时要完善监督机制,加强对三公经费的监管,大力整治政府机关“打白条”等赊账行为,用法纪和制度维护文明诚信、风清气正的党政形象。

  文/何浩民

来源:红网

作者:何浩民

编辑:田德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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