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客居的这个城市,这些年不断遇到“创卫”(创建卫生城市)。“创卫”时街面干净了,河水变清了,占道经营的没有了,不错。但是,饮食店也关门了,小商小贩也“消失”了,买菜、吃早点也困难了。身历其中每每多有感慨,都忍不住想问:“创卫”为了什么?
为了能回答清楚,不妨先用排除法,“创卫”不能为了什么。
不能为了表面。每次“创卫”,那些“露脸”的地方,都弄得焕然一新。我住的附近有个露天夜市,因饭摊累月经营,地面积下了一层厚厚的油垢。“创卫”时环卫工人专门用水枪喷射,才使地面露出了“真容”。然而,一些“死角”就享受不了这样的待遇了。一次我到公园一稍为偏僻的公厕方便,只见里面污秽遍地,不堪入目,且还无水可冲,而又恰恰是在“创卫”期间。重表没错,连表面都搞不好,你这“卫”又从何创起呢?但重里才见真功夫,才是脚踏实地的干事。只重表不重里,“创卫”不过是在重演“假把式”“花架子”的套路而已。
不能为了检查。每次“创卫”阵仗最大之时,必是上级检查或验收之日。此时,大街小巷站满了“红袖章”。洒水车早晚定时喷洒,甚至喷洒过度。小区里的垃圾桶都换成了新的。市区的人工河,几天前都变成了“清凌凌的水”。凡是有可能造成灰尘和污染的工地和企业一律停工。小商小贩和炸油条、卖胡辣汤的则都不准出摊,原来繁华的市井街道,一时真如网上漫画《清明上河图之城管来了》那样,商贩都跑得无影无踪。而检查或验收一结束,街面就像解除了警报一样,一切又“卷土重来”。这几乎成了这些年“创卫”的一种“模式”。
“创卫”是个系统工程,靠这种“一阵风”式的应付,显然无济于事,乃至劳民伤财。而应该建立一种具有持久、强大生命力的机制,以科学和民主的制度设计奠基,以明责、落实、监督、奖惩为手段,形成上下同心、朝野合力、全民参与、重在平时的“共创”局面和文化。若此“卫”很可能会不请自到。
不能为了政绩。前些年,某市书记高升,“政声人去后”坊间有这么一段顺口溜,“不抓工,不抓农,抓了一个卫生城”,显然讽刺他靠“创卫”博位。此言或许有失公允,但不可否认,有人还真把“创卫”当成“政绩工程”,作为向上晋升的资本,事例就不说了。想说的是,某项工作一旦列为领导的“政绩工程”或“形象工程”,就注定要变质变味,最终沦为“形式工程”,乃至“豆腐渣工程”“害民工程”。“创卫”云云,也同样避免不了这样的命运。
写到这,“创卫”为了什么,应该已有些答案了,但最终的答案是:为了提高全体市民的生存环境和幸福指数。习近平总书记说:“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创卫”无疑也涵括其中。但是,人民是分阶层的,有穷人和富人之分。富人多追求高品质的生活,穷人则考虑的是怎样养家糊口。“创卫”应当兼顾这两方面的需求。当二者发生矛盾时,窃以为应向穷人和民生倾斜。为了城市的光鲜和“整齐划一”,而牺牲穷人的利益,是不可取的。比如街头卖混饨的下岗夫妇,那个流动摊很可能就寄托着他们一家老小的全部希望。老人看病,孩子上学,买房租房,未来憧憬,恐怕全赖之于它。“混饨摊”在城中应有一席之地,我想与“创卫”并不矛盾,也是一个城市应有的功能和温暖。
又想到了习近平总书记的话:领导干部“谋划工作要运用法治思维,处理问题要运用法治方式,说话做事要先考虑一下是不是合法。”毫无疑问,这段话也应为“创卫”所遵循。然而,现实中却有太多的遗憾。我住的这条街道,一位大嫂做的豆腐脑很好吃,但前些天,门店一直关着。后来我问她,怎么连着几天都休息呢?她说“创卫”了,不让卖,就是做好了人家也不敢来吃。她有合法的营业执照,又是店内经营,每月还要缴租赁费,怎么能让人停业呢?这个损失谁补呢?然而,类似的事情却很多。权大于法,权力逼着权利服从,用这样的方式“创卫”,即使成功了也是失败,因为它是以牺牲法治为代价的。但这样做的又岂止一个“创卫”,这足应引起我们的反思和重视。
文/刘吉同
来源:红网
作者:刘吉同
编辑:田德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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