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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职工发福利怎能从孤寡老人嘴里抠“口粮”

来源:红网 作者:白文福 编辑:田德政 2018-10-27 20: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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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后悔啊,扶贫资金是这些人的最后一道保障,我居然……”浙江省余姚市大岚镇敬老院院长郑建岳在面对组织调查时,对自己的违纪行为难以启齿。(10月27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俗话说:“防火防盗防小人,日防夜防家贼难防”,如果是“一家之长”当贼呢,那估计怎么防都难。浙江省余姚市大岚镇敬老院院长郑建岳,通过虚开发票报帐的方式,把本应给敬老院里孤寡老人的“口粮”给抠出来,就为了方便公务接待和给职工发补贴,完全就是“贼”的做法,不仅“偷走”了孤寡老人的“利益”,更“偷走“了党员干部的清廉形象。

  经查,2016年1月至2018年5月,郑建岳利用担任大岚镇敬老院院长、党支部副书记职务之便,以购买方便面名义虚开发票,套取资金8240元购买烟酒,用于公务接待。2018年1月,郑建岳利用上述职务之便,以购买大米名义虚开发票,套取资金6240元,用于发放职工补贴。郑建岳套取本应用于照顾孤寡老人的扶贫资金,确实用在了公务接待和给职工发补贴上,并没有装入自己的腰包。其试图通过搞好接待,让更多有的人来关心孤寡老人以及对敬老院因职工人少事多辛苦付出的“安慰”,让孤寡老人能够享受到更好的护理和环境,其出发点和目的似乎也有其“道理”。

  但是,再好的出发点和目的,也不是违纪违法的理由,身为党员干部“一家之长”岂能不知扶贫资金专款专用,不能挪作他用的道理,特别是这些资金还是孤寡老人的“口粮”,钱少了,“口粮”也就会相应短缺,众多孤寡老人的生活就医质量必然会受到影响,这也与敬老院的存在和其院长的职能职责是严重违背的。再说,把属于孤寡老人“口粮”钱的扶贫资金,用于公款接待和发放职工福利,不仅是挪用公款的问题,更是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这对于党员干部而言,就是大问题。

  郑建岳给职工发福利、搞公款接待从孤寡老人嘴里抠“口粮”的问题,不仅折射出少数党员干部法纪意识淡薄,权力任性的问题,更暴露出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持续深入的情况下,少数地区和党员干部身上,仍然存在巧立名目、偷梁换柱、弄虚作假,虚立开支、挥霍公款等严重的违规违纪问题。表面看这些违纪违规都有“正当”的名义和充分的“理由”,但都是掩耳盗铃之举,经不起推敲。之所以“理由”“借口”充分,实则是为了逃避监管和事后追责,说到底还是少数党员干部权力任性、侥幸心理严重。当然也要看到,有关规章制度和相关部门在对党员干部动用权力和资金的使用上,监督管理仍然存在不小的“漏洞”,也是孤寡老人“口粮”被偷走等以权谋私乱象频发的重要原因。

  现实中,贫困群众的“救命钱”沦为权力的“自留地”,并非个案,其后果和影响并不会因钱多钱少而有所改变,但凡因党员干部权力任性,对群众利益造成损害,除了涉事者本身会受到惩罚外,影响最大的还是党员干部形象和政府公信力,可见约束权力运行,织牢权力、资金使用监管的制度笼子,重要性紧迫性不言而喻。

  当然,除了要对以权谋私、违反中央八项违规定精神的人和事采取严查狠罚之外,相关部门也要深入基层,了解掌握基层的困难和需求,下大力解决基层党员干部在推动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杜绝个别党员干部通过“另辟蹊径”“ 旁门左道”来解决“问题”的思想和行为,避免其因“好心”做了错事,在群众中造成严重的不良影响。

  文/白文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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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白文福

编辑:田德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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