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6日,广东揭阳市纪委监委网站发布了惠来县委原书记邱辉盛严重违纪违法被“双开”的消息。揭阳市纪委监委指出,邱辉盛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完全丧失,党性原则荡然无存,个人私欲极度膨胀,把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变为谋取私利的工具,擅权妄为,把官场当市场,把权力当商品;干预司法、插手工程、掏空财政;生活奢靡,道德败坏,贪得无厌,腐化堕落;甘于被“围猎”,与不法商人勾肩搭背、沆瀣一气,大搞权钱交易……(8月27日澎湃新闻网)
广东揭阳纪委监委对邱辉盛的违纪描述在遣词造句方面比较讲究,显然是经过有意修饰的,有的甚至上下语句之间工整对仗,譬如“理想信念完全丧失,党性原则荡然无存,个人私欲极度膨胀”“干预司法、插手工程、掏空财政”等等。但这种修饰显然也是有所指向,尤其是这句“掏空财政”,这是在对其他落马官员的描述中不曾出现过的,可说是言简意赅、意味深长。
“掏空财政”是为祸一方的可怕腐败。
“掏空财政”意味着腐败者必定是主政一方的党政“一把手”。毕竟,只有“一把手”才有权染指地方财政,才会把地方财政当成自家的“小金库”,才会“把权力当商品”,在挥霍权力的同时,挥霍财政,才会“贪得无厌腐化堕落”……大凡“掏空财政”者,几乎都是循着类似的腐败轨迹走向不归路的。
“掏空财政”意味着腐败的“一把手”必定是“一霸手”,在涉及财政问题的时候,他不会经过民主协商,他必定牢牢掌握着财政大权,任意所行,我行我素,任何决策都是他自行拍脑袋的产物,而不是经过严格的科学规划和论证,导致决策失败频仍,巨额财政一再被“打水漂”,最后的结果自然是地方财政被“掏空”了事。
“掏空财政”可谓是“县委书记腐败”的集大成者,因为,这种“掏空财政”腐败与其他各种腐败都有交集,甚至可以说,对主政一方的县委书记而言,其他腐败发展到后来,都或多或少地与财政腐败有着这样那样的关系。正因如此,“掏空财政”才格外显得可怕。
“掏空财政”的最可怕之处,是这种腐败流毒无穷,会给一个地方的经济造成长期的毁灭性影响,使得一个地方在很长的时间里止步不前。这样的腐败是真正的“为官一任,为祸一方”。
与邱辉盛的“掏空财政”腐败相对应的一个典型特性,就是惠来县的官场呈现出“塌方式”的集体腐败现象:除了邱辉盛,惠来县的县委常委中,竟有5人落马。一个县的党委班子出现那么多的“蛀虫”,什么样的财政不会被“掏空”呢?
文/李先梓
来源:红网
作者:李先梓
编辑:田德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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