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蒋劲夫家暴事件:我们应该看到完整的事实

来源:红网 作者:杨云凯 编辑:田德政 2018-11-25 16:4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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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系红网第四届全国大学生“评论之星”选拔赛参赛作品

  近来,演员蒋劲夫家暴女友一事引发了大众的讨论。其女友中浦悠花在互联网上发出自己受伤的照片后,蒋劲夫在微博上承认了自己家暴一事。随后,自称蒋劲夫好友的网友公开了蒋劲夫与女友的交往情况,列出中浦悠花的种种不良行为,据此解释蒋劲夫的暴力行为。事件经历了一再的反转,网友的态度也随之分化。部分网友认为,无论什么理由的暴力都是不可以容忍的,对于暴力的解释只是一种洗白;另外部分网友认为,如果女方真的做出了如其好友所述的不良行为,那蒋劲夫的暴力是可以理解的,不宜过分指责。

  许多自媒体借此次事件,发表文章表达对于家暴的谴责,并认为对于中浦悠花行为的叙述只是在转移话题、模糊焦点,甚至将其等同于“荡妇羞辱”式的言论。对于此,笔者并不赞同。我们谴责暴力,但对于事件的评论不应攻其一点不及其余,无论是何种暴力行为,对于事件的整个了解都更加有利于对于事件的判定。

  首先,在蒋劲夫好友叙述事实为真的前提下,其好友完全有权利将事情发生的原委告知公众。网友们不应该一棒子打死式的宣称:“家暴不需要解释。”在真实的法律审判中,即使原告做出了犯罪行为,其犯罪动机也会成为量刑的参考之一。法律中具有防卫性质的行为实际上也是参考了事发客观情形和犯罪行为动机。在传统法律理念中,防卫性质的行为仅是在他人对自身生命安全构成威胁的情况下才可以实施的暴力或者犯罪行为。但实际上,法律也在逐渐考虑人情和人性的因素,承认在心理或情感受到伤害的情况下被害人也可以进行自我保护。于欢辱母案中,于欢最后的判决既根据了客观情形,又有对人情的考量。因此,对于事情原委的表达合情合理。如果一味只将“洗白”的帽子扣过去,倒是有些不讲情理。

  其次,尽管其好友在论述中浦悠花过错时可能带有偏向性,但我们也需要各方面的信息,从而帮助形成自己的判断。蒋劲夫好友着重叙述了中浦悠花的不良行为,但我们了解到了中浦悠花的过错,并不表明蒋劲夫就没有过错。世界不是非黑即白,也不是你错了我就是对的。在这次事件中,蒋劲夫打人不对,中浦悠花不道德行为亦不对,这并不矛盾。我们指责蒋劲夫家暴,并不表明我们支持中浦悠花的不道德行为;我们指责中浦悠花的不道德行为,也并不表明我们认为蒋劲夫的家暴便是正确的。暴力不该被原谅,不道德行为也不该被支持。中浦悠花的行为应该得到惩罚,无论是蒋劲夫选择分手或者报警,都是她为自己的行为应该付出的代价;但蒋劲夫选择了暴力,一种同样是错误的行为,因此他也应该为自己的暴力行为付出代价,无论是公众的指责还是法律上的惩罚。

  而公众只有在知晓更为全面的真相后才能对事件中的每个部分做出恰当的判断。部分网友在了解中浦悠花行为后宣称的对于蒋劲夫暴力的理解也正是出于此。理解蒋劲夫,是指理解他在具体情境下的情绪失控,而非容忍暴力行为。正如于欢案中,其母被辱导致其情绪失控杀人,我们也是可以基于人情理解其行为的,而这与不容忍暴力也并不冲突。法院最终改其无期徒刑为五年有期徒刑也是在综合了解整个事件后做出的裁决,既体现了人情上的理解,也体现了对于暴力应有的惩罚。若只看到结果不在乎原因,甚至抵制知情人告知公众事件原委的行为,那对于事件的判断就难免有失偏颇了。

  文/杨云凯(中国人民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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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杨云凯

编辑:田德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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