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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家暴的地方立法细点实点会更好

来源:红网 作者:​周东飞 编辑:田德政 2019-03-27 20:0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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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7日,湖南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对《湖南省实施反家庭暴力法办法草案》进行第二次审议。媒体记者对照梳理二审稿和一审稿,发现了一些细节方面的变化。

如一审稿第七条规定,各级妇联应当“依法开展反家庭暴力干预工作,为受害妇女提供服务和支持,维护妇女合法权益。”在二审稿中,对应的第六条修改为,各级妇联应当“依法开展反家庭暴力工作,为受害人提供服务和支持。”两稿比较,妇联反家暴的服务对象由原来的“受害妇女”变成了更为广泛的“受害人”。

这个变化很细微、很具体,但是其意义很重大。

一说到家庭暴力的受害者,人们天然地会想到女性。事实上,女性也确实是家庭暴力的主要受害者。搜索相关文章可以看到不同的说法,有人说女性占家暴受害者的八成,也有人说是七成或九成。无论如何,共识在于,女性是家暴的主要受害者。但同时也说明了一个问题,那就是家庭暴力的受害者除了女性之外,还包括了其他家庭成员。

研究者曾对吉林省2015年涉及家庭暴力的113份司法判决文书进行统计研究,发现丈夫作为受害者的比例为12.2%,妻子作为受害者的比例为70.7%,子女直接或间接作为受害者的比例为9.8%,父母作为受害者的比例为7.3%。这份统计结论表明,妻子作为家暴受害者的比例最高,但丈夫、子女和父母被家暴的比例也不小。

国家制定的反家庭暴力法于2016年3月1日起实施,此后一些地方先后开展了反家暴的地方立法。地方立法的关键不在于重申反家暴法的原则规定,而是要尽量结合地方实际细化实施办法,硬化操作方法,让反家暴工作更接地气,更具实效。

反家暴法实施办法草案二审稿相关条款将“受害妇女”改为“受害人”,虽是细节之变,但是回应了“女性是家庭暴力主要受害者,但受害者也包括其他家庭成员”这一实际情况。实施办法草案考虑到受害者的不同身份,对相关的部门、组织提出了要求,这些部门、组织包括工会、共青团、残联、老龄委等等。如果说孩子、老人、残疾人遭遇家暴可以分别向共青团、老龄委、残联等机构需求帮助,那么丈夫被家暴的时候需要找谁呢?

如果家暴的情况严重到违法犯罪的程度,丈夫自然可以到公安机关、法院进行控诉或起诉。但是,家暴又常常以一般的“家务事”的面目出现。如果说,这个时候妻子可以去找妇联,那么丈夫应该去找谁?工会管不了农民丈夫,残联管不了非残疾人丈夫。作为高度关注家庭和谐的组织,妇联在这个时候不妨向作为“受害人”的丈夫们也伸出援助之手。毕竟,此时的妻子是作为“加害人”的身份出现,妇联出手不能说超出了职责之外。

实施办法最终如何,尚需等待立法机关的审议。但是毫无疑问,反家暴的地方立法细点实点会更好。

文/周东飞

来源:红网

作者:​周东飞

编辑:田德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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