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日,网爆南京师范大学一老师在南京艺术学院的课堂上辱骂学生,甚至用“站街的”形容学生,据了解,该教师系南京师范大学中北学院教师,事发时在南京艺术学院兼课。11日,南京艺术学院党委宣传部回应记者称,校方已介入调查。(4月11日《华商报》)
老师教育批评学生,是教育法、教师法等法律法规赋予教师的职业权利,不可被质疑,不可被侵犯。因为它是教师履行职责所必需的、必不可少的权利。学生心悦诚服听老师话,跟老师走,接受老师的教导和指引,主要不是老师拥有的知识、能力、年龄、经历,而是老师具有的权威、威信、人格、魅力。教师有权,在学生面前才有威,否则教师无权,则无威。教师无权无威,何以教学生,如何让学生按照老师的指引和要求去做,如何教书育人,引导学生健康成长,正确成才?
南京师范大学中北学院黄老师,在南京艺术学院兼课时,对课堂上化浓妆的女生辱骂,甚至用“站街的”形容学生,也许言语不妥,用词不当,不符合一个教师的语言。今后应当吸取教训,加强语言修养,课堂上谨慎使用语言,防止口不择言,无意中伤害学生人格尊严,避免以言伤人,因言获罪。但是,学生在课堂上化浓妆,显然是不对的,与学生身份不符。尽管作为艺术学院的学生,有着对美的追求,对艺术的追求,但学生应有学生样,上课就是上课,不是演出,是不应当化妆的,尤其不能化浓妆。学生只有在参加艺术表演时,才需要化妆,并且也要在老师指导下正确化妆。
我们鼓励和支持大学生追求个性,追求艺术,追求美,但也不能失法度,不能没规矩。不以规矩,难成方圆。作为学生,不管是什么专业的学生,首先是一个学生,一个受教育者,一个正在接受教育的人,任何时候都不能借口个性自由,蔑视学校的规章制度和管理规定,颠覆传统三观,或者对老师的教育劝导置若罔闻。当学生是我们的初心,受教育是我们的使命。如果我们忘记了自己的初心,忘记了当初为什么来,忘记了学习的任务和受教育的使命,那我们还来干什么,还不如早早回家!
作为艺术学院的学生,热爱美、崇尚美、追求美,课堂上适当化点淡妆,本身没有什么大错,无可厚非。但也不能挑战公序良俗,不能伤害民族风化,不能挑战道德底线。自然美是大自然赋予我们的灵性,是造物主给我们的造化,是真正的美,素面朝天,更能展现朝气蓬勃,更能体现自信,更显自身底气。正处于豆蔻年华的大学生,如果依靠化妆来体现美、展示美,给人的感觉是多了脂粉气味,少了青春活力。真正的美,美在心灵,美在品德,美在行为。大学生与其把时间和精力花在化妆美颜上,不如好好修炼内功,提升自身的素质能力,增强就业竞争力。
总而言之,一个老师在课堂上正常行使教育批评权利,就施以停课调查的处分,实在有点过分!学校如此对待老师,老师今后如何在学生面前树威立信,如何教育学生完成教书育人的使命,如何为国家和社会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文/刘运喜
来源:红网
作者:刘运喜
编辑:田德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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