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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温五大权益别沦为“悬空权利”

来源:红网 作者:吴睿鸫 编辑:张瑜 2019-06-24 16:4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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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浪来袭,高温补贴你领了吗?有高达300元每月的江苏,也有低至150元每月的广东。大部分省区在每年6月到8月发放高温补贴,也有从4月到10月都能领补贴的海南。(6月23日《新京报》)

几乎在每年这个时间节点,各路媒体都会对广大劳动者,享受的高温补贴进行宣传普及。这项充满人性的制度福利,是否会按规定领取?以及全国各地补助标准,以及领取时间等等。

实际上,对于劳动者的高温权益,绝不止是高温补贴。就目前而言,梳理我国各项法律法规,不难发现,劳动者享有五大高温权益:一是停工不停薪,减工不减薪。《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中明确规定,因高温天气停止工作、缩短工作时间的,用人单位不得扣除或降低劳动者工资。二是高温作业中暑,属于工伤。《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患职业病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三是高温津贴不得计入最低工资。根据《最低工资规定》,最低工资不包括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

四是出工时间看气温。日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应当停止当日室外露天作业;日最高气温达到37℃以上、40℃以下时,用人单位全天安排劳动者室外露天作业时间累计不得超过6小时,连续作业时间不得超过国家规定,且在气温最高时段3小时内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此外,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怀孕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在35℃以上的高温天气期间从事室外露天作业及温度在33℃以上的工作场所作业。五是防暑物品不能充抵高温补贴。企业为员工发放的防暑降温饮料,比如饮料、冷饮等物品,不能充抵防暑降温费。

尽管依据我国的法律法规,劳动者拥有五大高温权益,但是,在制度落实过程中,这些原本劳动者应享受的合法权益,在国内各地并没得到真正的落实与执行,甚至在一些地方,这些合法权益变成纸面上的权益,成为悬在空中,手根本摸不到的权利。至于劳动者高温权益被架空的原因,主要在于工会和劳动监管部门执法软弱,因为,我们在每年高温季节,总是听到工会和劳动监管部门的声音,但无一例外的都是一些无关痛痒的善意“提醒”,让充满期待的五大高温权益沦为“五大皆空”。

显然,要想维护劳动者的高温权益,不能仅止步于“提醒”,而在于严格公正执法。工会和劳动监察部门理应切实履行自己的职责,代表弱势的企业职工群体,向无视和恣意侵犯劳动者高温权益的企业和用人单位,依法追回正当权益,鼓励和引导更多员工,要求企业自觉主动地兑现高温权益。除此之外,还要做好与劳动法、工资条例、收入分配改革方案等制度与高温权益的配合与衔接。

文/吴睿鸫

来源:红网

作者:吴睿鸫

编辑:张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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