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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戒尺”还老师得靠实践,马云说了也不算

来源:红网 作者:​姚村社 编辑:田德政 2019-07-17 17:0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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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马云重回母校杭州师范大学为首届马云乡村师范生颁奖。谈及教育时,马云表示,老师的眼界就是学生的眼界。惩戒是教育的刹车,老师没有惩戒的权力,就如同让老师去开一辆没有刹车的汽车。学生不是向老师低头,是向规则低头。(7月16日《新京报》)

作为一个公众人物,就老师是否应该拥有对学生的惩戒权,马云这次也说话了。所不同的是,马云不仅态度鲜明,而且用语颇为形象,“刹车”一词让人很容易理解其主张的必要性。

有关孩子的教育,有人认为近些年咱们走了个“之”字形。许多年前,很多家长和老师还信奉“不打不成器”。随着教育改革的不断深化,“赏识教育”“激励教育”成为主流。如今又有人发现,只有赏识激励已经矫枉过正,效果堪忧,把“戒尺”还给老师之声此起彼伏。

这样的事情应该不算夸张。若孩子在学校受一点委屈,一些过度溺爱又缺乏理性的家长就要到学校“理论”,对老师进行言语和人身攻击者亦有。虽然那些打人者最终被处理甚至拘留加罚款,但老师的尊严已很难复原。

既如此,何不把“戒尺”还给老师,而且持赞同意见者几乎过了半数:对学生们应因材施教,但一些过度调皮捣蛋的学生,如果不施以惩罚手段,根本无法维持正常的课堂教学秩序,适度使用一些惩戒手段有利于正常教学,对调皮捣蛋的学生也有好处。

反对者当然也不在少数:靠打这种负面情绪只会让孩子产生厌恶,即便你再恨铁不成钢也没用,为什么很多人小时候厌学,长大后却渴望学习。有时候你去听一场演讲比赛或者辩论赛,发现别人所讲的论点和知识让你折服,有文化的人说话都散发着光芒,你会无比渴望学习,这靠老师和家长的打骂能换来?

今年4月,广东省司法厅公布《广东省学校安全条例(送审稿)》,其中明确:学校和教师依法可以对学生进行批评教育,甚至采取一定的教育惩罚措施。有人说,此做法是立法赋予教师管教权。实际上,关于教师管教权和学校对学生的管理处分权,《教师法》、《义务教育法》等多部法律法规中均有规定。教育部出台的《中小学班主任工作规定》中也明确,班主任有采取适当方式对学生进行批评教育的权利。

但有一个问题是很现实的:“戒尺”的度并不好把握。一为谁来惩戒,不是所有老师都具备这样的资质,也许连许多父母都不具备这样的资质。二为犯了什么样的错才需要被惩戒。三为谁来监督惩戒的公正性和合理性。

再具体点说,究竟什么情形下该惩戒,就是再有经验的教师恐怕也难以掌握这样的分寸。弄不好就会陷入“体罚”的泥潭,不仅起不到教育学生的作用,还可能使一些学生包括某些家长产生逆反甚至对抗心理,无谓地增加“教”与“学”的矛盾。

很显然,问题的焦点并非教师该不该有惩戒权,而是目前法律法规层面对学生、对教师、对教育的保护区分度不够。没有具体区分开哪些是可以做的,哪些是不能做的,做到什么程度才“刚刚好”,既起到一定的惩戒作用,又没有超越“红线”等等。这些东西只能在实践中去总结、分析、判断。

物质决定意识,但意识确实对物质也有反作用,但此种反作用是建立是实践基础上的。老师对学生的惩戒权至今仍争议多多,此等争议并非没有益处,但最终的结论得靠一定范围内的实践或试点去解决。只要在此种实践或试点中,通过正反两方面的经验教训总结出一套切实管用的东西,一切都会不言自明。

爱,是教育的根基,爱要讲究艺术;严,是教育必要手段,严要讲究尺度。一位教育工作者如是说。

文/姚村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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