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为大局”不是“夜间强拆”的挡箭牌

来源:红网 作者:​胡臣臣 编辑:田德政 2019-07-17 22:18:14
时刻新闻
—分享—

近日,河南郑州市惠济区的公交站牌、候车亭广告栏的商业广告、公益广告,沿街商铺的门头,小区道闸广告,阅报栏等一系列合法牌面被接连趁夜强拆,公交公司、相关商铺和广告运营商等拆前均不知情,沿街商铺一片抱怨,广告主纷纷找公交公司、广告运营商讨说法、要赔偿。(7月17日《半月谈》)

究其原因,郑州市城市管理局做出回应称:拆除户外广告是应郑州市委、市政府文件要求,为迎接今年9月在郑州举行的第11届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以及庆祝祖国70周年华诞而进行的城市环境综合治理提升工作。听起来,郑州城管很是理直气壮,拆除的理由似乎很强大,但大多数网友对这一回应不予认可。

为了以更好的城市形象迎接即将到来的大型活动,这种“为大局”的强拆理由,看似无可辩驳,但是反应了一些城市管理者的法律意识、群众观念淡薄。“为大局”固然重要,但是必须考虑到正常的商业秩序和市民合法经营及市民生活影响。提升城市管理水平,举办大型庆祝活动,最终也是为了地区文化经济水平发展,进一步提升群众的幸福感和获得感,但是“一刀切”似的强拆,恰恰却有违这样的初衷。

“夜间强拆”不仅破坏了广告运营商与广告主的广告合同,还干涉到城市沿街店铺的正常经营。很明显要求所有的商家店铺的合法权益,都让位于城市管理者口中的“为大局”,这个理由站不住脚。而且城市形象好与不好,不是单以城市强拆之后的“整洁”为依据,如果城市形象需要的是尽可能少的广告,尽可能少的门店招牌,那么关闭一条街不是来得更加彻底。如果认为关闭一条街换来的整洁是形式主义,那么肆意拆除合法广告牌和店铺门头换取的整洁,不过是“五十步笑百步”。

城市经营者是城市发展进步的“顶梁柱”,城市经营者的艰苦奋斗、起早贪黑才会有城市的发展进步,党员干部作为城市管理者,应该与城市经营者成为“朋友”,在相互帮助、协调之下才能共同推进城市繁荣发展。如果城市经营者与管理者不能形成“鱼水关系”,城市推进发展过程中还要频繁应对“后院起火”,只会严重影响城市的发展进步。

唯有城市管理者多为城市经营者考虑,以最妥善的方式解决城市整洁问题,强化沟通交流,增进协调合作,才能让城市有更加充足的底气和能力承接各种大型活动的创办。

文/胡臣臣

来源:红网

作者:​胡臣臣

编辑:田德政

本文为红辣椒评论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本文链接:https://hlj.rednet.cn/content/2019/07/17/5723375.html

阅读下一篇

返回红网首页 返回红辣椒评论首页